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五种成功模式
松江模式:建立规范统一的土地流转方式
据上海市松江区农委介绍,家庭农场“松江模式”一直强调规范土地流转,以“依法、自愿、有偿”为原则,推行农民承包土地委托村委会统**流转的方式,家庭农场经营者则在农民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民主选拔。同时,培育引导农民专业化,发展种养结合、机农一体家庭农场,鼓励对优质家庭农场延长承包期限。
事实上,从2004年开始,松江区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到村集体,农户和村委会签订统一的《土地流转委托书》。2009年,松江区对农民土地承包权予以进一步确认后,农民手中的土地更加彻底地流转到村集体。2011的12月底,松江区土流转面积25.1万亩,全区99.4%的土地已经集中到村集体,为推行规模化经营的家庭农场扫清了障碍。
家庭农场模式,让农民看到了规模效益所带来的增收好处。对此,松江区已着手完善“家庭农场主准入制度”,优先安排有种田经验和接受过种田培训的农民来经营农场。
据悉,松江区下一步推进家庭农场的工作重点,将是完善家庭农场的经营机制,适当延长土地流转期限,对从事家庭农场的经营者,通过资格认定和目标考核,建立进入与退出机制,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家庭农场生产技术和经营水平。
慈溪模式:成立基金引导家庭农场发展
2001年7月9日,浙江省慈溪市出现了全省第**家经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慈溪市周港镇建鸿果蔬农场。这之后,该市不断健全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在推动土地向合作社、龙头企业集中的同时,鼓励农民通过承租、承包、有偿转让、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发展家庭农场。
慈溪市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大力扶持。从2004年起,该市就设立了“中小农场发展基金”,引导家庭农场发展。目前,慈溪市每年用于农业生产的财政补贴超过1亿元,对家庭农场的产业扶持资金占了40%以上。此外,该市通过补助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农业领域创业就业。
经过多年发展,慈溪市家庭农场呈现出主体明确、规模适度、效益显著等特点。据测算,慈溪家庭农场经营种植业的亩均产出约4250元,比普通农户高30%以上,林特、畜牧、水产等农场的效益也大大高于普通农户,一些涉及种子种苗等高新农业产业的现代农场,平均效益比普通农户高80%以上。
郎溪模式:“三驾马车”拉动家庭农场发展
“郎溪模式”是如何产生、如何发展、并将如何完善?回答这个问题,有三个角色绕不开:“农民”“政府”“协会”。用安徽省郎溪县农委主任包德平的话说,农民主体、政府扶持、协会帮助,“三驾马车”拉动了家庭农场发展。
政府搭好台,让群众来唱戏。截至目前,郎溪县已经建立了对家庭农场相对完善的政策体系,从认定、注册、技术扶持、资金支持、标准化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办法。县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1000万元、整合涉及农项目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县政府出资600万元,建立郎溪县家庭农场贷款担保资金,通过放大数倍,具备了4000万元的担保能力。此外,郎溪县首创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为明确家庭农场的市场法人地位扫清了障碍。
在解决家庭农场面临的资金问题上,协会发挥了很大作用。据介绍,协会与多家银行成功接洽,促成了常态化的“银农对接会”,每年举办数场家庭农场与银行的对接会,并且推出家庭专项贷款产品。在贷款过程中,不仅可以会员联保,还可由协会担保。
武汉模式:细化扶持政策着重引导
“家庭农场是专业大户的升级版,不同于农业企业等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它保持了家庭经营的基本特点。对于家庭农场,武汉着重引导,并不盲目地大规模发展。”湖北省武汉市农村经管局局长李贤明说,家庭农场主必须是具有本市农村户籍且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要具有市农业部门颁布发的“绿色证书”和5年以上种养殖业从业经验。
据了解,武汉对种植业家庭农场提出了具体工作的要求: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流转土地10年以上,蔬菜和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分别超过50亩和100亩,有一定的农田基础设施,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实行标准化生产。在武汉,家庭农场的布局还应服从农业发展布局规划。武汉市划分出家庭农场的禁止发展区、限制发展区、适宜发展区,使其发展适应城镇规划、土地规划、环境保护、农业产业化布局等多种要求。
武汉市对家庭农场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逐一对其进行抽查,对达标的农场授予示范性家庭农场牌照,并下拨补贴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仅2011年、2012年,武汉市就培育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167家。目前,武汉市获得政策扶持的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良好。
据了解,当家庭农场运行成熟后,武汉市还将适当发展“合作农场”“公司+家庭农场+基地”等模式,降低家庭农场的经营风险。
延边模式:加快土地流转催生融资新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家庭农场数量达到685家,流转土地4.3万公顷,占全州耕地面积14%。不断发展壮大的家庭农场催生出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新的融资模式。
延边州农委副主任具慧顺说,延边州提出的家庭农场,是指农村种田大户、合作人、城乡法人或自然人,通过承租农民自愿流转的承包田,创办的土地集中经营的经济组织。
在起始阶段,延边州出台了包括贷款贴息、财政补贴、农作物保险等在内的七项优惠政策,扶持家庭农场快速成长。对于农民流转土地进城后的生活,延边州在医疗、养老等保障方面推出一系列措施。比如,在进城之前参加“新农保”的可继续保留原来的保险关系,并在进城之后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进城之后可以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逐步在医疗、养老等各个方面享受同等市民待遇。
为解决家庭农场的融资难题,从2012年起,延边州尝试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融资模式,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农户自愿将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政府成立的公益性平台公司,并与其签订经营转让合同;该公司再将土地转包给农民经营,并向金融机构出具共同偿还借款的承诺;金融机构按照统一的贷款利率,向农民提供贷款。与传统融资模式相比,该模式不仅简单易行、利率优惠,而且风险可控,服务也十分便利。统计数据显示,这一新模式实施以来,累计发放的贷款占全部家庭农场贷款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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