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5年第一批自治区农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新疆农机局
2015年05月08日
新疆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自治区农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新质监标函〔2015〕4号)要求,现将2015年第一批自治区农机地方标准制(修)定项目计划下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和地方标准编写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共同承担单位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技术协作明确分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规定的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标准起草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标准项目,深入生产实际调研,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充分试验论证,确保标准文本中的数据和参数的制定科学准确、便于操作。
三、标准文本严格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套用标准编写模板。请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编写好的农机地方标准文本送审稿和标准编制说明一式三份报送农机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毕惠英、新奇曼
电话:0991—4338812 4338386
电子邮箱:xjnjkjc@163.com
附件:2015年第一批自治区农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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