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
关于报送宁波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及有关补贴产品归档工作要求,现就报送宁波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产品范围
(一)报送产品应在宁波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和分档之内(详见附件1),由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及浙江省农机局负责归档的产品无需再报送。
(二)报送产品必须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推广鉴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被农业部或省级取消补贴资格的农机产品不得报送。
二、报送要求
(一)各企业应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产品参数配置须与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内容一致。报送信息发生变动或推广鉴定证书失效,应及时告知我站。若弄虚作假或推广鉴定证书失效未及时告知的,一经发现则取消该企业产品补贴资格,由此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该企业负责。
(二)各企业需按要求报送《宁波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信息表》)、《宁波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报备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备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材料
①《信息表》需按品目分别填报,并按照“企业名+品目名+信息表”进行命名,如“XX公司+平地机+信息表”。
②《报备表》需按品目分别填报,并按照“企业名+品目名+报备表”进行命名,如“XX公司+平地机+报备表”。电子材料中所提供的彩色照片、扫描件等必须清晰可辨。
2.书面材料
①按照《报备表》填写要求,采用A4纸打印,所提供彩色照片、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②将每个产品的检测报告、推广鉴定报告复印件和《报备表》按品目装订成册,所有内容必须清晰可辨。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企业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补贴产品资料(包括电子版)报送至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
寄送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文化路14号;收件人: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计财处;邮编:315060
电子邮箱地址:nbs87285476@163.com
联系电话:0574-87285476。
附件1、宁波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第一批归档范围。2、宁波市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明细表。3、宁波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报备表。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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