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通logo

新闻分析:扼住资本圈地冲动 避免重蹈拉美覆辙

王宇 2015年04月27日

  农业部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对工商资本租用农地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根据意见,在鼓励资本下乡的同时,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将设置严格门槛,限制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严禁所租耕地移作他用;意见提出要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

资料图

  在资本下乡、土地流转“双加速”的今天,意见的出台,是防止耕地被大肆兼并、避免非农化非粮化、维护农民利益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现实之需。

  近年来,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呈加快发展态势。农业部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流入企业的承包地面积年均增速超过20%,到2014年底,流入工商企业的承包地面积已近3900万亩,占全国农户承包地流转总面积的10%。

  客观上看,工商资本大举进军农业、租用农地具有时代之风貌。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后期、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的历史新阶段。根据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在这一阶段,经济会出现工业产能相对过剩、农产品需求快速增加的现象,社会利润的分配也开始向农业领域倾斜。可以说,城市资本觊觎农地,是利润的正常涌动。

  然而,资本具有逐利性,放任自流的土地流转,必然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虽然工商资本涉足农业后能带来充裕资金、技术和先进经营模式,可以加快传统农业改造;但另一方面,若放任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则容易挤占农民就业空间,加剧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倾向,而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用地纠纷,则可能会带来农民被失地、民房被强拆等后果,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历史上,因资本占用耕地而发生土地兼并潮并**终导致社会动荡的例子不胜枚举。上世纪拉美一些国家大庄园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推动了大量土地兼并行为,众多无地少地农民破产而涌向城市,而城市的就业机会远远不能满足这些破产失地的农民,从而变为城市贫民,挤住在城市周边的贫民窟里,成为难以化解的社会问题。

  在土地流转和租用中,能否遏制企业的贪婪、资本的冲动以及基层官员的贪腐,**终决定着我国农业能否从小农迈进现代,决定着我们能否实现新型城镇化、成功跨越拉美陷阱。

  意见就此明确强调,要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即意在防止资本吞噬农地,蜕变为另一个拉美。

HitsNum
点击继续阅读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