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皖农机科教〔2015〕68号
水稻产区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为推动我省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快速发展,我局制定了《2015年安徽省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及早谋划,抓紧落实。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4月17日
2015年安徽省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意见
经过几年的大力推进,2014年,我省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38.6%(其中机插秧水平32.9%),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但仍是粮食生产机械化中**突出的薄弱环节。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步伐,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实现粮食绿色增产,现就做好2015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目前,我省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正处在加速推进的关键阶段,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行政推动,争取把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目标。各市要把2015年水稻种植机械化任务(见附件1)分解到县,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力争今年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45%以上(其中机插秧水平达到38%以上)。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育秧能力建设
继续抓好水稻标准化集中育秧工作。一是加快育秧工厂建设。2015年现代农业产业项目支持水稻产业开展育秧工厂建设,要求每县补助建设不少于15座育秧工厂。各项目县要主动与当地农业部门沟通,积极参与,加强指导,做好服务,确保新建育秧工厂尽快形成育秧能力,推进育秧工厂化,供秧商品化。二是盘活存量,开展多形式育秧,要准确掌握当地已建育秧工厂的分布和运行情况,在育秧关键期派驻技术人员,加强指导,帮助联系种粮大户开展订单作业,提高大棚利用率,在育秧工厂没有辐射到的地区,要指导农民开展简易育秧,快速提升机插秧育秧能力。
三、抓好示范推广,强化辐射带动
今年起全省整合资金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先行县和示范县创建,省局继续建立省级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示范县,水稻主产区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各地要继续采取整建制推进,实施万千百示范工程,大力开展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为基础,整合资金和项目,加大示范和推广,以实实在在的典型,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要在优化升级老示范点的基础上,不断培育新的示范点,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水稻全程机械化先行县和示范县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的沟通,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编制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三年规划(2015-2017)和分年度实施方案。
四、加强政策扶持,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
今年省局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各水稻主产区应充分用好政策,优先满足农民购买插秧机、育秧播种流水线等的需要,快速增加水稻生产机具,为育插秧机械化发展提供物质装备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可以对购买插秧机农民再给予不超过售价20%的奖补,对于采用机插作业的农户也可给予适当补贴,以充分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五、重视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
各地要依托示范基地,层层举办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班、机插秧大赛以及现场观摩会、座谈研讨会等各种活动,丰富示范形式,借助媒体宣传,提高农民对机插秧的认知度,扩大示范影响,形成强大舆论攻势,营造推广机插秧的社会氛围和群众基础。要紧紧抓住育秧关键环节,从技术培训入手,教会农民掌握技术要领。要注重总结各地在推广机插秧中的成功模式和典型经验,省局将编制简报,反映各地经验做法。各市、县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六、加强机艺融合,充分发挥各方作用
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主动和农业部门合作,建立合作机制,邀请农艺人员参加水稻育插秧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工作,共同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发展的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机械化育秧和插秧技术路线,共同指导推广应用机插秧技术。各地要在机具供应、操作、维修、机手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生产企业的作用,督促企业提高机具质量,完善售后服务。
七、创新运行模式,培育机插秧主体
要抓住土地流转的契机,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开展工厂化育秧和机插秧作业,在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给予扶持,技术上给予指导。培育机插秧作业服务市场,发展订单式、托管式、一条龙式服务,**大限度地提高机具利用效率和效益。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承担水稻育插秧机械化项目,加快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应用,努力构建推进水稻机插秧的长效发展机制。
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地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工作进展情况,今年继续实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情况周报制度,报送时间为4月28日至8月30日,每周二以电子邮件报送省局科教处,电子邮箱:ahnjkj@126.com,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进度表(附件2)以市为单位进行填报,广德县、宿松县分别由宣城市、安庆市汇总后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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