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确定2015年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提升农机化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营造农机化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吉林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2015年全省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新常态下我省农机化工作的新特点,以农机化信息化融合为主线,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举措、新成效和新突破。创新宣传方式,准确把握宣传重点,增强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为推动全省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农机化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重要作用。要通过典型事例宣传农业机械化在稳定粮食生产、加速科技入户、挖掘增产潜力、争抢农时抗灾夺丰收中发挥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凝聚更多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正能量。
(二)大力宣传重要农时农机化生产情况。宣传各地积极组织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加强重要农时农机化生产形势分析预测和生产指导,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等领域拓展,开展“一条龙”作业、“保姆式”作业服务等农机作业的好做法、经验和开展的重大活动。
(三)大力宣传农机化扶持政策情况。各地要结合《2015-2017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加大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宣传各地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的经验做法,以及各地探索实施的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金融租赁、农机免费管理等政策创新的新变化、新举措和新成效。
(四)大力宣传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宣传各地围绕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发展,加快普及应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水稻育插秧、大型机械植保、玉米、水稻的机收和烘干等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进行品种、栽培、机具等技术集成探索、试验示范,以点带面,示范推进的经验和做法。
(五)大力宣传农机化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宣传各地通过政策支持引导,示范引领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机插秧、高光效耕作等先进装备和技术应用。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的工作举措。
(六)大力宣传农机社会化服务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情况。宣传各地在扶持、规范、引导、培育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通过典型事例,重点宣传农机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七)大力宣传农机质量管理开展情况。宣传各地着力推进农机质量管理规范化,以农机管理标准、作业质量标准、安全标准为重点,强化农机化标准建设和质量监督,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八)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监督工作情况。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知识。宣传各地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及保障措施,持续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和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
(九)大力宣传农机系统自身建设情况。宣传报道各地农机化部门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宣传农机化系统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化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农机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在工作上及时指导,在人员上予以保障,在投入上切实加强,确保全面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
(二)整合宣传资源。各地农机部门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农机化信息宣传合力。
(三)提高宣传质量。各地农机部门要组织好宣传策划、把握好宣传时机、选择好新闻载体,精心准备宣传素材,做到点面结合、角度多样、语言通俗,既要注重工作动态类报道,又要有针对性地编发深度采访、系列报道,不断提高宣传工作质量,扩大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四)加强业务培训。各地农机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逐步建立一支觉悟高、能力强的信息员队伍。通过培训,增进信息员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写作水平,增强报送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从而达到提高信息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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