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6年农机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补充调整)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部分农机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作调整
根据农业部相关工作要求及农业部2016年轻型履带式拖拉机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算专项督导工作要求,结合近期实施政策中存在的问题,经相关程序,对轻型履带式拖拉机、果蔬烘干机等农机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即日起,相关产品按调整后的分档及补贴额执行,渝农发〔2016〕100号文件不再执行;暂停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NF-702型履带式拖拉机补贴办理,生产企业按要求重新投送我市“轻型履带式拖拉机”新增分档,经相关程序后按新标准执行。
二、明确安装国Ⅱ柴油机的农机补贴产品事项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5号)和农业部有关要求,明确安装国Ⅱ柴油机的农机补贴产品相关事项如下:
(一)有关农机补贴产销企业的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其配套柴油机于2016年12月1日起均须符合国Ⅲ标准。购机者2016年12月1日(含)后购置安装国Ⅱ柴油机的农机产品,一律不得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二)2016年12月1日以前购置安装国Ⅱ柴油机的农机补贴产品,办理时间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各地须重点核实发票开具时间及购机的真实性等;
(三)购机时间的认定以购机发票(机打发票)上开具的时间为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年终工作特点,加快资金实施、结算进度,确保补贴资金规范、及时、有效兑现给补贴对象;
(二)各单位对政策调整事项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风险预判;对违规为国Ⅱ柴油机的农机产品办理补贴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环保部门,视环保部门查处结论作**终处理决定;
(三)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信息公开、举报投诉、三级监管、违规查处等工作制度,严格把控政策实施各环节,确保资金和人员安全;按要求报送年度总结材料。
附件:重庆市2016年农机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补充调整)点击下载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
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补充调整)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分档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中央财政补贴额(元) | 备注 |
1 | 动力机械 | 拖拉机 | 履带式拖拉机 | 轻型履带式拖拉机 | 功率≥50马力;驱动方式:履带式;橡胶履带 | 12000 | 新增分档 |
2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果蔬烘干机 | 容积5m³以下果蔬烘干机(整体脱水) | 容积<5m³;整体脱水 | 800 | 非通用类 |
3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果蔬烘干机 | 容积5—15m³果蔬烘干机(整体脱水) | 5m³≤容积<15m³;整体脱水 | 5400 | 非通用类 |
4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果蔬烘干机 | 容积15m³及以上果蔬烘干机(整体脱水) | 容积≥15m³;整体脱水 | 9000 | 非通用类 |
5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果蔬烘干机 | 批处理量1t以下果蔬烘干机(表面烘干) | 批处理量<1t;表面烘干 | 840 | 非通用类 |
6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果蔬烘干机 | 批处理量1—5t果蔬烘干机(表面烘干) | 1t≤批处理量<5t;表面烘干 | 4000 | 非通用类 |
7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果蔬烘干机 | 批处理量5—10t果蔬烘干机(表面烘干) | 5t≤批处理量<10t;表面烘干 | 5600 | 非通用类 |
8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果蔬烘干机 | 批处理量10—20t果蔬烘干机(表面烘干) | 10t≤批处理量<20t;表面烘干 | 25000 | 非通用类 |
9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果蔬烘干机 | 批处理量20t及以上果蔬烘干机(表面烘干) | 批处理量≥20t;表面烘干 | 30000 | 非通用类 |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要求,我市对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6年调整)》(附件1)和《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调整后的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5〕72号)中《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1.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6年调整)
2.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6年3月7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的公告
近期,我市在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个别分档产品补贴额偏高的情况。经专家会审,我委研究决定对我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个别分档的补贴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见附件。我市该分档产品补贴额均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附件: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8月11日
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分档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中央财政补贴额(元) | 备注 |
248 | 排灌机械 | 喷灌机械设备 | 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 流量80— | 2000 | 降低补贴额 |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5〕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接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修正部分非通用类机具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个别分档名称和配置参数的通知》,对牵头制定的有关品目分档进行了调整。现经我委研究,对我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对应品目个别分档名称和基本配置参数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附件: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附件: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表)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分档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中央财政补贴额(元) | 备注 |
1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碾米机械 | 碾米机 | 2.2kw及以上碾米机 | 配套功率≥2.2kw,电机1台、碾米装置一套。 | 300 | 调整分档名称 |
2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碾米机械 | 碾米机 | 砻碾组合米机 | 砻碾功能,配套功率≥2.2kw。 | 800 | 调整基本配置和参数 |
3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碾米机械 | 碾米机 | 7.5kw及以上碾米加工成套设备 | 功率≥7.5kw,剥壳机一台,清选机一台,碾米装置一套,抛光机一台 | 6000 | 调整基本配置和参数 |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
渝农发〔2015〕69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委(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和《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补贴额确定及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4〕183号)精神,我委组织专家审议通过了《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经报农业部审核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跟踪调查,随时把握市场供需及价格变化情况,从质量、使用及服务等方面加强监管。发现补贴额过高等情形,应及时处置,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农委。
附件: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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