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5年度全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度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附件1),请你们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筛选、组织申报及材料审查工作,在项目的质量与数量上严格把关。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同步报送,仅采用一种方式提交的,不予受理。
同级农机主管部门在完成网上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省级单位申报项目完成网上填报后直接行文报送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根据省财政厅《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暂行规定》(苏财预〔2013〕21号),相关各方须共同填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格式见附件2)。
省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并依全省农机化科技发展需要,择优扶持。
二、申报要求
(一)数量要求
各县(市)限报1项,设区的省辖市限报3项,省级单位限报2项。七个省级农机化科技创新中心限报1项,属地申报,不占当地指标。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公函、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2)、可行性分析报告(仅用于应用开发类项目,格式见附件1-3)、附件证明材料、承诺责任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表等。其中除申报公函、承诺责任书、汇总表外,其它材料均需进行网上填报,并经同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线打印后盖章。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成2分册。一是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证明材料一并装订,一式1份报省农机局;二是申报公函、承诺责任书、汇总表以及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表(在线打印)一并装订,一式2份,1份报省财政厅、1份报省农机局。
3.申请应用开发类项目必须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否则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4.县(市)申报公函、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抄送所属省辖市。
5.网上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3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见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江苏省农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三新工程。
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联系人:薛艳凤、高晋宇;
联系电话:025-83275142、83275131;
电子邮箱:jsnjk@163.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邮编:210024。
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人:王芃;联系电话:025-83633155;
网络技术支持联系人:陈怿频;联系电话:025-84810000-8839。
附件:1.2015年度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3.2015年度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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