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农机局组织专家审定《甘蔗种植机》等24个鉴定大纲
2015年03月05日
2014年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情况及鉴定工作发展需要,自治区农机局组织农机鉴定站按计划和要求完成了甘蔗种植机等3个技术鉴定大纲、铧式犁等21个推广鉴定大纲的制定(修订)。2月27日-28日,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大纲》的规定,自治区农机局邀请区内农机科研、教学、生产、鉴定、推广、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9位专家参加了这次鉴定大纲专家审定会。
鉴定大纲是具有法规性文件的技术规范,技术鉴定大纲和推广鉴定大纲是开展农机技术鉴定和推广鉴定工作的技术标准和重要依据,制定农机鉴定大纲是有效开展农机技术鉴定和推广鉴定工作的保证。省级推广鉴定大纲是对部级推广鉴定大纲的补充,有部级推广鉴定大纲的,执行部级推广鉴定大纲,凡是没有部级推广大纲的,必须制定省级推广鉴定大纲才能开展省级农机推广鉴定。这次审定的技术鉴定大纲有3个,其中1个为新制定,2个为修订。推广鉴定大纲有21个,其中2个为新制定,19个为修订。
江垣德副局长部署鉴定大纲专家审定会工作
技术鉴定大纲的编写按照广西农业机械鉴定通则TZ 45/01《技术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的要求,推广鉴定大纲的编写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TZ1《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制规则》的要求,并应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协调一致。各位专家对鉴定大纲进行科学、规范、公正、客观的审查、评价,确保鉴定大纲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鉴定大纲审定中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相关起草人员认真记录了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鉴定大纲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报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批准发布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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