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5年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农机局(办)、财政局: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山东省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意见》(鲁农机计字〔2014〕12号),现将2015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为进一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农机化水平,2015年在继续实施花生联合收获机械化等10项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粮食烘干机械化项目。每个新建项目省级原则上补助30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已获得2014年度省级农机化创新示范资金扶持且考评合格的项目,本年度可继续申请续建(同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省级原则上补助15万元。
(二)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项目。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依法登记注册、组织运行规范、作业面积大、服务能力强、安全生产程度高、与农民利益联系紧密、发展前景好的农机合作社(含农机维修类合作社)、农机专业化服务队、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租赁公司和家庭农场等进行奖励扶持。对积极参与农田托管、依法流转农民土地进行土地规模经营,积极组织实施深耕深松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的农机合作组织,或被评为第一批省级示范社的申报主体,省里优先予以重点扶持。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名额
各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选择1个新建项目进行申报,其中济南市、临沂市、聊城市、菏泽市、德州市、滨州市可申报2个(申报范围详见附表1),2014年度考评优秀的项目优先申报续建;农机化规模推进项目推荐名额,请严格按省里确定的名额和标准条件推荐(分配名额详见附表2)。
已连续两年组织实施农机化创新示范项目的单位、已申报同年度农业部农机化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上年度项目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近两年农机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和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上年度省财政支持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同一类项目。
三、其他要求
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项目申报程序等严格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山东省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意见》(鲁农机计字〔2014〕12号)的规定执行。其中,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项目申报主体登记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前,同时不再要求“年订单作业面积不低于20000亩”和提供“农机作业协议或合同,订单作业面积登记表”。
请务于3月13日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至省农机局(3份)和省财政厅(1份),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
省农机局计财处:白杨 郑莉 0531-83192078, 0531-83199607
省财政厅农业处:丁圣伟0531-82669783
附表:1、2015年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内容表。2、2015年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工程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015年2月26日
附表1:2015年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内容表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主要配套机械设备 | 主要实施区域 |
1、粮食烘干机械化 | 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烘干、储藏示范 | 全省16市(除青岛) | |
2、花生联合收获机械化 | 花生联合收获机械试验、改进、选型及收获示范 | 花生联合收获机 | 枣庄 烟台 潍坊 济宁 泰安 威海 日照 临沂 聊城 菏泽 |
3、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化 | 马铃薯种植与收获机械试验、改进、选型及种植收获示范 | 马铃薯播种机、收获机 | 淄博 枣庄 潍坊 济宁 泰安 临沂 德州 |
4、水稻种植机械化 | 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示范推广 | 水稻插秧机、播种机 | 济南 淄博 东营 济宁 临沂 滨州 |
5、日光温室控制及露天蔬菜生产机械化 | 病虫控制技术、机械育苗移栽技术示范 | 臭氧发生器、智能精准气肥机、育苗机、移栽机 | 济南 淄博 潍坊 泰安 日照 德州 聊城 滨州 |
6、大蒜收获机械化 | 大蒜收获机械试验、改进、选型及收获示范 | 济南 济宁 莱芜 临沂 聊城 菏泽 | |
7、生姜收获机械化 | 生姜收获机械试验、改进、选型及收获示范 | 烟台 潍坊 威海 莱芜 | |
8、棉花收获机械化 | 棉花收获机械试验、改进、选型及收获示范 | 采棉机 | 东营 潍坊 德州 滨州 |
9、林果生产机械化 | 林果采摘、植保机械试验、改进、选型及机械化采摘、植保技术示范 | 林果收获机、烟雾杀虫器、开沟施肥器 | 淄博 烟台 潍坊 济宁 临沂 |
10、茶叶加工机械化 | 茶叶机械化生产技术研究及示范 | 揉捻机、微波+远红外热风杀青机、茶叶采摘机 | 济南 潍坊 泰安 威海 日照 |
11、药材生产机械化 | 药材挖掘收获机械、烘干机械试验选型及收获示范 | 挖掘收获机、烘干机 | 济南 潍坊 威海日照 临沂 |
附表2: 2015年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工程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市 | 申报名额 | 省直管县 | 申报名额 |
合计 | 46 | 21 | |
济南市 | 2 | 商河县 | 1 |
淄博市 | 2 | 高青县 | 1 |
枣庄市 | 3 | ||
东营市 | 2 | 利津县 | 1 |
烟台市 | 3 | 莱阳市 | 1 |
潍坊市 | 4 | 安丘市 | 1 |
济宁市 | 3 | 泗水县 | 1 |
金乡县 | 1 | ||
泰安市 | 3 | 宁阳县 | 1 |
威海市 | 2 | 荣成市 | 1 |
日照市 | 2 | 莒 县 | 1 |
莱芜市 | 1 | ||
德州市 | 4 | 庆云县 | 1 |
夏津县 | 1 | ||
临沂市 | 4 | 郯城县 | 1 |
平邑县 | 1 | ||
聊城市 | 4 | 莘 县 | 1 |
冠 县 | 1 | ||
滨州市 | 3 | 阳信县 | 1 |
惠民县 | 1 | ||
菏泽市 | 4 | 曹 县 | 2 |
鄄城县 | 1 |
备注:其中各市申报名额不含其所辖省直管县申报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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