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通logo

江苏省2015年度省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03月01日

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苏农机计〔2015〕5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2015年度省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有关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申报条件中相关证明材料。

  二、加强项目申报审核。各地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省下达的项目申报控制指标内,择优申报。根据省财政厅《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暂行规定》(苏财预〔2013〕21号),相关各方须共同填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请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推荐名单》(见附件4、5,其中附件5由省辖市填报),并由市、县(市)财政和农机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于2015年3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向省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省农机局计划财务处2份,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953487953@qq.com。各县(市)项目由县(市)直接报省,市辖区项目由省辖市汇总报省。

  联系方式:省农机局人事教育处张红(农机教育培训装备建设)025-68588816,科技质量处张洪潮(农机推广装备建设)025-83275270,安全监管处王恒社(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025-83275277,计划财务处茅迎春025-83275140。省财政厅农业处王晨025-83633155。

  附件:1.2015年度省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2015年度省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装备建设项目申报书。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4.2015年度省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5.2015年度省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装备建设项目推荐名单。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2月27日

HitsNum
点击继续阅读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