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督查情况通报
根据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2014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4]64号)要求,9月-11月,省纪委驻农业厅监察室、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业厅计财处、农机化管理处、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组成4个督查组,对福州市、宁德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南平市等7地14个县(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督导组与市、县两级农机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查看了购机补贴档案、走访了62户购机农户、农机专业合作社,检查了农机经销商经营场所。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主要做法及工作特点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级实施方案。闽侯县、寿宁县和武夷山市等地由政府办转发实施方案。
2.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莆田市和泉州市以暴露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把廉政风险防控做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农机干部廉洁自律,警钟长鸣。武夷山市邀请了当地检察院预防犯罪部门工作人员到会讲课。
3.严把机具核实关。莆田市农机总站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购机补贴监控平台,通过科技手段防止机具核实不到位的问题。武夷山市对经销商在补贴系统中上传的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铭牌照等进行认真核对,严格把关。
4.强化对经销商的监管。柘荣县农机部门与经销商签订了工作责任承诺书,要求其承诺依法守规,督促其将规章制度、产品补贴信息在显著位置公开。建阳市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督促各经销商入驻武夷农机大市场,同时,在农机大市场内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和验机点,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加大了对经销商的统一管理。
5.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补贴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多样化。从抽查反馈情况看,县级都开通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能通过网络信息化,结合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张榜通告等模式开展政策宣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阳市坚持在每个工作日将前一个工作日申请购机农户的名单通过信息专栏进行公示。
6.积极争取财政扶持和金融创新。建阳市财政安排150万元县级累加补贴资金,对微耕机、插秧机、手扶拖拉机和旋耕机给予县级累加。武平县为便于补贴机具核实工作开展,安排10多万元改善乡镇农机站办公设施条件。武夷山市今年财政已先行拨付10万元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同时,经市政府同意,拟将该项经费列入明年财政预算。福清市吉峰农机与福清邮储银行合作签订协议,对农民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贷款,帮助解决购机者筹资难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总体偏慢。漳州市大部分县(区)尚未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龙岩市武平县、新罗区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此外,大部分县(区)补贴资金第一批的结算工作尚未开展。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畏难情绪。
2.信息公开工作仍有待提高。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信息公开内容不完整、不全面,政策信息实时更新不够及时,也影响了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致使部分农民对政策了解比较片面。
3.企业在补贴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培训方面不规范、不到位。部分经销商未将按照要求将补贴产品的基本配置参数、销售价格、补贴额等信息在显要位置公开;部分经销商开具发票不及时、不规范,对购机农民的操作培训不到位;个别清粪机企业在交付购机者之前擅自改变结构、改变补贴产品用途;部分经销商代销点管理缺失,零配件供应不及时,售后服务能力不足;部分补贴产品存在质量及安全隐患。
4.购机补贴工作经费不足。县级农机部门的工作经费基本上难以落实,正常的购机补贴工作受到影响。部分县财政部门在农机部门开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户,即弱化了部门间的监督制约作用,也增加了农机部门资金结算拨付的风险。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全面深入做好整改。各地要对照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研究,全面整改。要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士气,努力消除不作为、不想为、不敢为的思想观念,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
2.加快资金实施和结算进度。进度缓慢的单位,要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今年的购机补贴政策,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对已购农机具的抽查工作,及时将资金结算拨付到农户账户。
3.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我省今年实行的“先购后补”模式,进一步完善补贴办法,积极开展“一站式”服务,简化手续,方便农民;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积极探索缓解农民筹资难的好做法。加强对补贴机具的抽查核实工作,明确企业市场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市场秩序,诚信经营;鼓励经销商做强做大,积极开展连锁经营,为农户提供更加实用的使用培训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企业必要的监督管理。
4.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近年来各地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各级农机部门要再次结合本职岗位寻找风险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提出预防措施,切实提高防控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积极邀请纪检、检察等部门开展反渎和反贪腐专题讲座,提高各级领导和经办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干部凝聚力。
5.应严格按照农、财两部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部门管理,并负责结算和拨付到购机者账户。已开设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账户的,应积极向有关部门说明解释,确保在下一年度整改到位。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4年12月17日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