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5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受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鉴定站关于做好2015年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受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鲁农机鉴定字〔2014〕1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2015年山东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做好推广鉴定工作,现将申请受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申请产品按照《2015年山东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受理条件执行鲁农机科函字〔2013〕3号《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受理条件暂行规定》。其中,手扶拖拉机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也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自主联系到外省首次进行推广鉴定的企业需符合鲁农机科函字〔2013〕3号《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受理条件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时限
推广鉴定申请受理时间:自2015年3月16日开始,至2015年3月20日止。
企业自主联系到外省推广鉴定,需要开具同意函的产品受理时间:自2015年3月16日开始,至2015年5月29日止。
非工作日不受理。
四、申请材料
(一)推广鉴定申请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表;
2.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适用于到期复查的产品);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三包凭证;
5.产品定型证明文件;
6.采标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7.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国家法律、法规有许可或强制认证要求的产品(包括整机和配套发动机等主要部件)须提交相应证书(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原件和复印件。非本企业生产的主要部件,仅提供证书复印件;
10.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企业必备条件自查结果表;
11.用户名单;
12.企业基本情况表;
13.企业组织机构图;
14.企业各部门职能分配表;
15.产品照片4张(前、后、左、右);
16.产品主要技术规格参数表;
17.山东省农业机械鉴定委托企业确认书。
(二)企业自主联系到外省推广鉴定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企业自主联系到外省推广鉴定申请表;
2.企业自主联系到外省推广鉴定企业基本条件自查表(首次进行推广鉴定企业提供);
3.产品使用说明书(正式印刷版);
4.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产品照片4张(前、后、左、右);
材料的要求详见本站公共邮箱中《申请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提交材料清单》。
五、注意事项
1.2014年底前已提交推广鉴定申请但还未实施鉴定的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在2016年3月31日前到期的也应该提交申请。
2.企业申请材料要真实有效。
3.请及时关注“山东农机化”网站上的公示公告、行政通知栏目和本站公共邮箱相关内容。
4.为方便大家,请不要删除公共邮箱中的邮件,也不要更改邮箱密码和向邮箱发送邮件。
六、材料下载与业务联系
1.“山东农机化”网址:www.sdnj.gov.cn
2.公共邮箱:am83173611@163.com,密码:83173611。
3.联系人:侯少丽 杨在兴
4.联系电话:0531-83173611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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