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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省农机购置补贴座谈会在皖召开

2014年11月28日

  11月25日,农业部农机化司在安徽合肥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座谈会。农机化司司长李伟国,司产发处和科教处负责人,以及安徽、江苏、河南等10个省(市)农机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农机补贴

  作为农业四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之一的农机购置补贴,2004年在全国66个县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开。随着中央惠农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也从2004年的七千万元呈几何级增长到2014年的230多亿元。在深化改革突出市场主体地位与依法行政的今天,过去的措施与办法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工作。对此农业部自觉破除思维定势、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主动探索,寻求改革。由农机化司对《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省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的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农机推广鉴定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关系,研究相关重要改革措施。

  会议高度肯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提高农机化水平,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指出了在制度设计方面需进一步完善,强调要坚持尊重农民自主权、顺应市场化需求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共财政政策的普惠与产业发展政策的重点导向,围绕加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稳定性、普惠性和安全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运行机制,确保补贴政策高效安全实施。会议特别强调,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简政放权;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突出重点,推进普惠;稳定预期,保持连续;阳光操作,全程公开;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各省(市)参会人员从责任界定,产品鉴定,补贴对象、范围、额度确定,经销商确定和监管,“一站式”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全程监管,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多条切实可行的科学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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