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取消部分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湖北省农机局
2014年11月11日
关于取消部分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鄂农机产发〔2014〕38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根据群众举报,我局组织有关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对以下农机生产企业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结果如下:
(一)娄底湘圆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9F-40型饲料粉碎机,经调查核实,该产品存在实际配置机型、功率与机具铭牌标注不一致,且与农机推广鉴定检验报告所列数据不符等问题。
(二)陕西省汉中东方机械科研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6CFC-25A型茶叶筛选机,经调查核实,该产品存在申报归档信息不实,补贴额虚高等问题。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局约谈了相关企业。为严格补贴产品管理,维护补贴市场秩序,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以上两款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对于上述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要对申请购机农户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补贴实施顺利进行。对于在发文前已录入我省补贴系统,并确认购机的申请,须按照购机补贴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好善后工作。
湖北省农机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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