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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

2014年10月08日

《2015-2017年河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程序,科学制定目录,按照《河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发布《2015-2017年河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省局委托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按照本《指南》要求,组织开展目录申报工作;各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本《指南》要求自愿申报。

  一、申报与编制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需先登录“河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和网上填报,网报审核通过后,将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书与本《指南》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一并向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进行申报。

  河南省境内的农机生产企业已申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不再申报河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河南省境外的农机生产企业应申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不含玉米收获机)不得申报河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网上申报开通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企业申报纸质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至2014年11月15日。

  (二)汇总

  企业申报材料截止后由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对申报产品进行汇总。

  (三)审核评价和申报材料初审。

  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负责对网上注册的生产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企业申报产品生产、应用、服务情况、质量投诉情况进行审核,并按产品逐个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同意推荐的产品企业申报材料连同审核意见报送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四)综合审议。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审议,形成《2015~2017年河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建议公示稿。

  (五)网上公示。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会同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专家综合审议意见,形成《目录》公示稿,通过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

  根据公示结果,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对其中争议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或产品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目录》公示稿进行必要修改,按《办法》规定发布公告。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申报的产品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产品。

  (二)申报的产品需获得省级以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鉴定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应在2015年3月31日之后。

  (三)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证书。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应在2015年3月31日之后。

  (四)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所申报产品的生产制造或组装。

  (五)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规范的企业管理、质量控制制度。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在3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50人以上;企业申报时应验证营业执照原件。

  (六)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产品(指司法机关已正式受理的产品)未结案前不受理申报。

  (七)有产品质量投诉未结案的企业不受理申报。

  四、申报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结合NY/T1640-2008《农业机械分类》标准,申报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他机械14大类。(详见附件1)。

  五、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产品型号分别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报送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一式1份。

  注意每个型号产品需单独装订一册,不得将多个型号产品的材料合订成一册。所有复印件均采用A4纸(不包括使用说明书)。

  每个型号产品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书(申报系统生成打印文本)(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产品彩色照片(组装完整的产品实物彩色照片,6寸3张,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

  5、注册商标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无注册商标不需提交;

  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7、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8、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的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9、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及采用标准的声明(加盖企业印章);

  10、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编制规范,印刷成册,内容齐全,符合GB/T9480-200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要求)及“三包凭证”。

  申报书中申报企业、产品型号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不一致,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产品不予受理。企业提供虚假数据和信息、伪造证件,取消申报资格。

  六、填报及材料报送

  (一)填报:网上填报申报书(见附件2)前应详细阅读填报说明和本《指南》。企业需通过登陆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河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址www.hnnj.gov.cn),按照申报书要求的相关内容填报;纸质申报书须由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生成,非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以及纸质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电子版本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由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直接向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申报。不接受邮寄申报材料。

  《指南》解释、咨询及申报材料接收单位:河南省农机械试验鉴定站。

  联系人:郭晓红、秦心爱、李林、葛思含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政六街5号思达商务五楼

  邮编:450008

  电话:0371-65529023、0371-65683135

  附件:河南省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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