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申报《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09月26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申报《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企业:
《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申报时间为9月1-30日。根据相关规定及农业部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取消市推目录有关前置条件限制的问题
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修订《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渝农发〔2010〕286号)(以下简称《目录》),拟删除第五条“并将《目录》作为产品申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推荐依据之一”内容,取消将《目录》作为产品申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前置条件。请符合《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要求及范围的农机企业,按照相关程序抓紧时间申报国推目录。
二、关于已完成部级推广鉴定但无推广鉴定证书的问题
申报年度内已完成部级推广鉴定工作、部级推广鉴定证书正在报批的产品,使用部级推广鉴定受理通知单、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进行申报的产品,申报时无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的,申报企业应于10月30日前向市农业机械鉴定站补交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的纸质材料,否则逾期不予推荐。
三、关于网上申报系统申报通道关闭时间的问题
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我市申报通道将于9月30日23点关闭,申报企业应在申报通道关闭前完成申报工作。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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