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2017年申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材料审核结果的公示
广东省申报《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材料审核结果的公示
粤农机[2014]50号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通知》(农办机[2014]21号)的规定,我办组织了农机行业的科研、教学、鉴定、推广等方面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广东省申报《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材料审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10月17日起至23日止。在公示期间,凡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传真形式向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地址:广州市沙太北同沙路276号,邮编:510515)反映,联系电话: 020-37388560、37373760,传真:020-37373812。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广东省申报《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材料审核结果(公示稿)
广东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关于做好《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农办〔2014〕288号
各有关农业机械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通知》(农办机〔2014〕21号)精神,《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包括年度调整中增加的产品)将于2014年底到期,《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请按照农办机〔2014〕21号文规定,务必于2014年9月30日前,通过“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址是http://www.amic.agri.gov.cn)进行申报(需要重新注册账号,以前注册的账号作废)。系统申报通道将于2014年9月30日关闭。
二、申报方式:采用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申报书应由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生成。
三、材料报送:申报材料请按《申报指南》的要求,每种型号产品装订一册(一式两份),于2014年10月8日前送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综合科(地址:广州市沙太北同沙路276号,邮编:510515,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通知》(农办机〔2014〕21号)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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