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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拨付2014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 2014年09月01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拨付2014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机)局:

  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4〕7号)要求,根据各地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申报情况,现将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14年度“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支出预算指标。

  各地应进一步规范补贴程序,做好公示核实,切实加快结算进度,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地仍有设施大棚建设需求的,或在本年度内已经建设、符合项目申报要求但尚未申报的,可按照浙农计发〔2014〕7号文件规定,将项目补报文件、《浙江省设施大棚立项申请表》于10月30日前报送省农机局,经确认反馈后列入当地年度补贴计划。同时,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台之日。

  请各地于2015年2月底前将各批次资金拨付文件汇总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附件:浙江省2014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暂未公布)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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