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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经营主体 黑龙江省将新建102个现代农机合作社

宋丹辉 黄春英 2014年08月22日

  黑龙江日报8月22日讯  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我省加快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的步伐。日前,省农委农机局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确定在全省新建102个现代农机合作社。这些现代农机合作社将按要求建立规范的体制机制,按整地、播种(插秧)、植保、收获和秸秆处理全程机械化要求,合理配置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场库棚建设标准达到机入库、具进棚,有配件库、维修间和办公培训场所。

  经过多年探索和发展,我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已明确建设原则,即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成员占总数的80%以上,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坚持农民带地入社;坚持以土地分配为主;坚持科学合理布局,每一个合作社辐射5万亩耕地范围内不重复建设。在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择建设对象,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规范一个。

  新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将依法制定合作社章程,实行民主管理、决策一人一票、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等;在农机装备建设方面,现代农机合作社可自主选型,所在市(地)实行政府采购;场库棚建设将充分利用原农民合作社现有设施,原则上每100万元农机装备场库棚占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240平方米。在建设规模方面,新建现代农机合作社将根据土地面积配置农机装备,同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原则上,旱田农机合作社入社土地面积0.5万亩以上,水田农机合作社入社土地面积0.3万亩以上。同时,在以山区、半山区和丘陵地区为主的地区,建设小型农机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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