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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否担起粮食增产稳产重任

2014年08月01日

  近年来,伴随着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目前它们能否担起实现粮食增产稳产的重任还有待观察。

  合作社及大户种粮的并不多

  “我包了800多亩地种粮食,今年小麦收了70万斤,亩产900多斤,和周围老百姓比起来还差点。”滨州市的郭念通说,像他这样的种粮大户在周边村也就两三户,村里大部分农民都种着粮食,“只靠大户保证粮食稳产现在还不现实,种粮大户数量还是太少了”。

  据农业部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耕地流转的面积达到3.4亿亩,流转比例为26%。而山东省农业厅的统计数据显示,省内中东部地区土地流转比例较高,西部地区流转比例较低,规模化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少,种粮户多聚集于此,难以扛起大旗。

  土地流转后“非粮化”较普遍

  种粮大户本来就少,而土地流转后,有些大户或者合作社将种粮改为种植蔬菜或者栽植林果。“首先种粮费劲不赚钱,受天气影响大;种经济作物或者发展观光农业的收益更高。”郭念通说,剔除成本后今年地里粮食的收益只能算一般,可他明年还打算维持现在的粮食种植规模,“我起码还种着粮食,很多大户一开始就不种粮食或者种了一年接着就全换成了经济作物”。

  流转土地不为种粮的还真不少。济南市的孙强(化名)流转了1500多亩地建起了生态农业观光园,主要种了些大棚蔬菜、花卉苗木,并准备建一些旅游设施。“我不种粮食,主要搞采摘、观光旅游和餐饮。种粮食连1100元/亩的承包费都很难赚回来。”孙强说。

  “很多土地流转是工商资本介入的结果,他们往往先圈了地等机会,很多人在打政策的‘擦边球’。”山东农业大学教授杨学成说,搞观光农业虽然能增加经济效益,但搞多了会威胁粮食安全。土地流转的“非粮化”和“非农化”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粮食稳产增产的贡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难题多

  除了主观意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还存在资金难题。“主要是缺钱,资金投进去回收太慢,涉农贷款又很难贷出来。”临沂市的高永领办的合作社流转了2000多亩地,种植小麦和水稻,今年准备购进一台烘干机,但100多万元的费用让他犯了难,“以合作社的名义贷不出钱来,**后只能用我个人的农机公司贷出50万元先用着”。

  粮食晾晒和储存也是让种粮合作社和大户们头疼的问题。“粮食太多根本没地方晒,晒马路上不安全还有污染;晾晒场占用基本农田很难通过审批;烘干机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元,一般合作社承担不起。”济南市历城区的陈立厚说,今年他的680多亩小麦等干透了才割的,在地头上就卖了,因为他既没地方晾晒也无处储存。

  另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部管理、雇工以及稳定承租关系等方面也经常遇到麻烦。例如,合作社在管理上常遇到“合而不作”的现象,很多社员常常打自己的小算盘;还有的村民由于各种原因突然要收回租出去的土地,这也往往让种粮大户们措手不及。多方面的问题束缚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也间接制约着土地产出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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