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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农机局 2014年06月25日

陕农机办发〔2014〕33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早、进展快,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但调查发现,仍有少数基层部门责任心不强,补贴政策实施监管不到位、落实不规范,一些经销企业违规违纪,损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农机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和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把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农机部门践行群众路线、服务农民群众的政治责任,明确职能职责,夯实监管责任,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二、严格指标审查。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指标确认书的抽查工作,指导县级农机部门严把补贴对象购机指标申请材料审核关,做到佐证资料齐全、购机身份真实、补贴信息准确。特别是县级农机部门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时,要认真核验购机社员的身份及购机明细,综合考虑合作社经营范围、土地规模、社员人数以及补贴机具与产业发展的关联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办理补贴机具品目和数量。

  三、严格操作程序。各级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申请购机、全价购机、核实兑付”程序规定,做好指标发放、核实抽查、公开公示、数据核对、资金结算等工作。核实验货时,要仔细审查经销企业上传补贴系统的资料图片,对于图片模糊不清或者做假上报(PS铭牌、人机合影,铭牌照片信息与实际产品不符等),要立即终止补贴程序并将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鼓励各地在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便民利民。

  四、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农机部门要把握好简政放权和严格管理的关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机经销市场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对微耕设备、微灌设备、小型简易仓储设备等群众投诉较多产品,各市要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数量和补贴资金上限,指导基层规范实施。对经销企业出具发票不及时、虚假上传信息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政策搞虚假宣传欺骗购机者或以小充大、搭配销售等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凡违规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整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直接取消补贴资格,切实保障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公开、公正实施。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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