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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年农牧业机械“检验、鉴定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4年05月05日

关于申请201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检验、鉴定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鉴定检验受理工作,我站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开通了《鉴定检验申报系统》,凡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检验、鉴定的产品须通过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上的《鉴定检验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nmgnj.gov.cn)。申请2014年定型鉴定的产品应符合《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定型鉴定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关于定型鉴定的要求(2013年3月13日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发布)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站对申请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项目做如下规定:

  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实行统一网上受理申请、统一鉴定大纲、统一收费标准、统筹安排任务、统一发放证书标志。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科技项目管理科负责申请咨询、网上申请受理和接收企业申报材料。

  二、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企业和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应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农牧业机械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为50万元以上,企业职工人数20人以上,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所申请的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并具备稳定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企业生产条件和相应售后服务能力。

  2、申报产品应是定型鉴定一年以上或经过一个作业季节的产品,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有一定的销售量。申请产品累计销售量满足如下要求:小型农牧业机械产品销售量不少于100台,中型农牧业机械产品销售量不少于50台,大型农牧业机械产品(或成套设备)销售量不少于10台(套)。推广鉴定大纲对销售量有要求的按推广鉴定大纲要求执行。国家重点推广、农业生产急需或创新型产品经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批准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布的《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及鉴定大纲》公告的产品范围内,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同时提供下列纸质材料:

  1、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表(网上系统打印,每个申请产品一式二份,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必须经过年检);

  4、产品定型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产品定型证明文件可以是所申请产品的省级以上相关部门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附件、其他省级推广鉴定证书);

  5、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复印件一份(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只提供标准封面,执行企业标准的应是已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过的);

  6、产品使用说明书一份(要求印刷装订成册);

  7、产品三包凭证一份;

  8、产品合格证一份;

  9、产品照片6寸3张彩照(要求正面、侧面、背面各一张,粘贴在A4纸上,产品照片应是组装完整、标识齐全的产品实物照片,应能反映产品的全貌);

  10、产品销售用户名单(小型农牧业机械产品提供30个用户,中型农牧业机械产品提供20个用户,大型农牧业机械产品提供10个用户);

  11、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的产品需提供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复印件(不需提供产品定型证明文件),其他材料同上;

  12、注册商标复印件一份(如有);

  13、推广鉴定标志订购。

  四、其他事项

  1、相关材料和要求可在《鉴定检验申报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申报材料需邮寄,来人送达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科技项目管理科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60号

  邮政编码:010010

  电话:0471-4314387

  传真:0471-4314387

  E-mail:nmg4314387@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机械鉴定、检验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订购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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