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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暂停一批经销商、企业和合作社农机补贴资格

福建省农机局 2014年04月25日

福建暂停一批经销商、企业和合作社农机补贴资格

  4月24日,福建省农机管理局印发《关于暂停部分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经销商、生产企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通知》,决定暂停一批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经销商、生产企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产品经销和补贴资格。

  通知说,近来,经检察机关调查,福建省陆续发现了一批违法违规违纪案件。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规范企业生产和销售行为,建立和完善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市场诚信体系,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闽农机管[2013]11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暂停一批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经销商、生产企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产品经销和补贴资格。

  通知具体包含以下四方面内容:一、因涉嫌违法违规,决定暂停福建省北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奥牛农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武平县茂华农机有限公司、福建惠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连江县农业机械公司、龙海市创新农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漳浦西城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南靖惠众农农机有限公司、漳州市龙鑫农机有限公司等9家经销商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因涉嫌违法违规违纪,决定暂停漳州市昌庆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平和县良恒机械有限公司、漳州惠邦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经销商(企业)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和企业所有产品补贴资格。

  因涉嫌倒卖机具等违法违规问题,决定暂停漳平市骏华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莆田市荔城区镇阳农机专业合作社、福鼎市绿野机耕专业合作社、泉州市洛江区农兴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家专业合作社补贴产品补贴资格。

  上述单位要深刻反思,认真检讨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查处,及时开展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福建省农机管理局。

  二、因涉嫌违规销售浙江科球工贸有限公司问题补贴产品,决定暂停福建省锦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松溪县鸿顺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尤溪县新辉农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浦城县联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政和县川田农机有限公司等5家经销商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根据《关于取消浙江科球工贸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闽农机管[2014]16号)通知要求,5家经销商应对QGZ80-40-19型离心泵销售情况及时开展自查,逐台进行核实,将核实材料和自查报告报送销售所在地农机管理部门,自查报告同时报送福建省农机管理局。福安市、周宁县、松溪县、浦城县、政和县、建宁县、尤溪县农机管理部门应对核实材料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并将抽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福建省农机管理局。

  三、根据有关规定,与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经销商有关的生产企业应负连带责任。各生产企业要认真做好已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等善后工作,切实把保护农民权益放在第一位。今后,凡经销商被取消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在省内确定新的经销商。新的经销商应做好各项衔接工作,负责做好本年度预销售产品的补贴办理和已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对引起群体性投诉的,情节较严重的,福建省农机管理局将对有关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做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四、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防止出现挂靠、倒卖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工作重心和力量从事前审批逐步转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管,对存在的问题、疑点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报告,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苗头。要建立健全补贴产品申请办理异常情况跟踪和报告制度,对个别产品申请数量出现异常、集中申请量较大或超出本地实际需求的,应及时开展调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福建省农机管理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机具倒卖、套补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及时收集违法违规违纪经销商和生产企业查处信息并上报福建省农机管理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抽查核实的力度,创新核实方式,防止过程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新情况、新形势下对市场参与方的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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