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公告(第二批)
关于发布2014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产品信息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公示后的2014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产品信息(见附件)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分产品档次、企业名称变更
(一)根据《2012-2014年福建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经企业申报、专家核定,对以下企业分档予以变更:
1.福建省南平弘泰手扶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3ZG6型中耕机分档档次由“作业幅宽1m以下”变更为“作业幅宽1-2m”。
2.漳州市颖昌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YC-9WT-60喂料机分档档次由“含料罐5m³以上,螺旋弹簧式,输送长度≥80m”变更为“螺旋弹簧式,30m≤输送长度<80m”;YC-9WL-70B喂料机分档档次由“含料罐5m³以上,螺旋弹簧式,输送长度≥80m”变更为“刮链式,50m≤输送长度<120m”。
3.宁德市宏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HC-6CHZ-18BY型茶叶烘干机分档档次由“烘干面积10㎡及以上百叶式茶叶烘干机”变更为“烘干面积10㎡及以上连续自动式茶叶烘干机”。
4.福建哈维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HGP20型离心泵分档档次由“3.8-5.5kW离心泵”变更为“5.5-22kW离心泵”。
(二)根据《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经企业申报,对以下企业名称予以变更:
1. LG-1GV-130型起垄机生产企业由“龙岩诚德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诚德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2. NT-1GV-130型起垄机生产企业由“福建南平南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南平南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 1GV-120型起垄机生产企业由“福建南平弘泰手扶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南平弘泰手扶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二、部分产品信息增减
(一)根据《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2012-2014年福建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经企业申报,增补产品信息如下:
1.第一批有报但未归档、第二批未重新报送材料的产品信息,遗漏福建省安溪县隆发茶叶机械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LF-6CST-85型、LF-6CST-85IB型、LF-6CST-100B型茶叶杀青机,现予增补。
2.经企业补充归档材料,原未归档的重庆科业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QGZ80-35-16、QG65-25-40型水泵,浙江欧森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QGZ 80-35-17、QGZ 50-20-15型水泵,上海浦沃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QGZ80-35型水泵,重庆市豪威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QGZ50-20-25、QGZ80-35-19型水泵,重庆华世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HQGZ50-20-20(H50ZB2550Q)、HQGZ80-30-18(H80ZB3050Q)型水泵,安徽省无为县鑫达动力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QGZ80-35型水泵,现予增补。
(二)取消或暂停产品信息:
1.因企业重复申报,第二批已归档产品公示表中南靖县同永顺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的30个型号产品信息重复,现予以取消。
2.因企业未按要求提供产品首部的检验报告,第二批已公示的微灌设备18个归档产品,现予以取消。
3.根据闽农机管[2014]55号文精神,暂停福建省安溪县创达茶叶机械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剑光农林机械有限公司、厦门志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长丰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补贴资格,相关产品信息予以取消。
三、其他
如发现型号有误或缺漏,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4年12月23日
2014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公示(第一批)
闽农机函[2014]17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闽农机管[2014]13号《关于开展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填报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我局委托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组织专家开展了2014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填报归档工作,对企业填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反复论证,形成了《已归档产品公示表》(附表1)、《未归档产品公示表》(附表2),现予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归档情况说明
1.归档涉及55个品目,其中茶叶杀青机、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2个品目以及茶叶筛选机、旋耕机、起垄机、中耕机、树木(花草)修剪机、离心泵、水果分级机和茶叶炒(烘)干机等部分品目档次产品待上报农业部审核同意后再另行归档公示。
2.对企业填报的归档技术参数信息不准确,但产品在归档范围内的产品,暂归入相应品目**低档。
3.对企业填报的归档信息不准确,产品不在归档范围内的产品,暂未归档。
4.对企业填报的归档技术参数信息不准确,虽然产品在统一归档范围内的,但其填报参数超出分档范围的,暂未归档。
5.对企业未按时填报归档信息的产品,暂未归档。
特别提醒相关企业,除了种子处理设备、油菜栽植机、装袋机、混合机、翻堆机、地膜覆盖机、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花生收获机、果类蔬菜收获机、花生脱壳机、水果清洗机、螺旋喂料机、水帘降温设备、网箱养殖设备、加温系统设备等15个品目外,其余进入《2012-2014年度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包括2013、2014年度调整目录中新增的产品)的产品,均不在此次福建省归档范围内。
二、其他相关事宜
1.公示时间自2014年3月25日起至31日15:30止。
2.公示期间,一是凡对公示稿(附表1、附表2)中本企业产品归档有异议的,需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经对该产品进行试验鉴定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确认盖章后,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fjnyjxjdtg@163.com,纸质材料寄送到福建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二是如对(附表1、附表2)其他企业的产品归档有异议,于2014年3月31日前,通过电话咨询、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83号福建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
联系人:张守宇
联系电话:0591-87553270
传真:0591-87535795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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