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2014年03月03日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农机局、农机中心),贵安新区财政局、农水局,省直管县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机)局(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的通知》(财农﹝2013﹞264号)精神,现将我省2014年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000万元下达各地(见附表),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我省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此项资金采取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安排下达后,各地应抓紧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前期准备工作,待2014年度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发布后,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二、各级财政部门、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年底将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和省农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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