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机安全监理十大新闻
编者按: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这一年在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和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的领导下,通过全国农机监理人的共同努力,农机监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新气象、新局面、新亮点不断出现。又到年终,我们回顾了十条今年农机监理工作的新闻,期待管中窥豹,梳理全年的农机监理工作。这十条新闻不可能概括出今年农机监理工作的所有成绩和亮点,也许会有“遗珠”之憾,我们之所以称其为“十大农机监理新闻”,也仅代表本刊观点。抛砖引玉,我们期待读者也能盘点自己心目中的“十大农机监理新闻”。
1.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4月掀起农机安全隐患排查热潮
2013年6月至9月底,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地积极发动,精心部署,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提高“三率”的工作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以及农业机械事故防控情况等内容,积极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超过300万份,并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成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各地结合实际,及时印发当地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迅速在全国掀起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热潮。据统计,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全国共组成2000余个督导检查组,共出动农机执法人员超过15万人次,开展安全检查6万余次,检查农业机械190余万台,消除安全隐患154367起,整改147369起,整改率为95.5%。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全国共检查农业机械超过150万台次,纠正无牌、无证及未检审等违章行为超过16万次。各地加大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提高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水平。
2.“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新颖“安全生产日”咨询效果突出
农业部于2013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农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结合夏忙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了农机安全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大检查、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促进了农机安全发展。
按照七部门文件要求,农业部办公厅于4月22日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活动内容,对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进行总部署、总动员。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区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农民机手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好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农业部统一编印并免费为全国县级以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发放《农机安全宣传图画集》3000余册、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挂图26万余幅,集中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发放到各地,督促各地落实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6月9日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日”,农业部在河北、湖北、四川三省同步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向农民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背心、农机安全生产宣传知识手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悬挂农机安全生产警示横幅等农民机手常见易懂的方式,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农机安全宣传,为农民机手答疑解惑,形式新颖,效果突出。
3.各地出台农机安全监管条例(办法)农机安全监管依法行政进入新阶段
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在这一条例实施4年后,河北、江苏、四川等地纷纷出台农机安全监管条例(办法),标志着我国农机安全监管依法行政进入新阶段。
2013年9月16日河北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管职责、管理服务、事故处理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健全。《办法》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依据上位法对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予以补充细化,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强化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操作管理,完善了服务与监督。《办法》的贯彻实施,对于强化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保障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江苏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为更好地推进我省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
截至2012年底,四川省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24万余台,耕整地机械约91万台,联合收割机1.8万余台;每年进入四川省参与小麦、水稻跨区机收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高达上万台。农机安全生产如何保证?修订后的《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扩大到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完善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了投入保障;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行登记管理,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农业机械实行台账管理;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管理作出规定;并顺应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和广大农机操作人员的心愿,规定拖拉机上道路行驶依法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机构有按照规定办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义务,解决了拖拉机所有人难保险、保险难的问题。
4.农机保险补贴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效果明显
农机保险是构建农机安全发展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帮助受灾农民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及时恢复农业生产,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开展农机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农业保险条例》中也明确了农机保险属于涉农保险的范畴。目前,江苏、上海、北京、宁波、四川甘孜等地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机保险给予保费补贴,补贴比例一般在50%—80%。这一举措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机投保率,促进了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良好效果。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农机保险惠农模式,认真组织开展农机保险补贴试点工作,帮助农民降低事故损失,提高风险防御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各地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机制,积极开展试点,推广先进典型,稳步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在免费管理、政策性保险、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北京、上海、山西、宁夏、甘肃等地已经实行了农机免费管理,北京、江苏、陕西等地实行了农机“交强险”补贴。山西省从2013年起,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费用补贴列入强农惠农政策,省财政列专项资金1000万元补助相关费用。大连投入100多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免费为拖拉机粘贴夜间反光警示标志。
尤其是江苏省,江苏省自2008年创新试点以来,各级农机部门与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积极协商、共同推进,逐步完善了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目前,全省已经建立了农机政策性保险险种齐全、财政扶持稳步提高、服务内容更加完善的良性保障机制,全省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逐步迈进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今年前三季度,江苏省参加农机政策性保险的农业机械已近7万台,累计保费达4700多万元,参保机械、人员和保费总额已经达到2012年全年水平,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达2500万元,补贴比例达50%以上,平均每个农机户直接受益400多元,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强了抵御风险能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5.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解农忧湖南成为农机互助保险“新军”
目前,随着我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户购置和拥有的农机具数量快速增长,在促进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的同时,也给农机户带来了新的风险,包括财产损失风险、机手作业时的意外伤害风险以及田间作业时对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风险。这些风险往往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由于农机手往往是家里的主劳力,农机收入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农机一旦出现事故,对农机户的影响非常巨大,甚至可能使多年积累起来的农村小康家庭一夜返贫。农机手在农田作业时,也可能对第三者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不可预料的伤害,需要给予经济赔偿。在商业保险缺失的情况下,农机互助保险则是农机户为防范风险损失实行自我救助的有效制度选择。
农机互助保险是农民为防范在农业机械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机具损毁、机手意外人身伤害等风险,自愿开展的以互助共济为目的的合作保险。2009年陕西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机互助保险试点,2010年湖北在借鉴陕西经验的基础上,也开展了农机互助保险试点。
在农机互助保险已经实施5年的陕西省,理赔数据显示了农机生产的高风险。截至10月31日,陕西省共有农机互助保险会员24485名,协会共接到事故报案1664起、伤275人、死亡26人,目前已经理赔906起,补偿支出273.8万元。农机互助保险得到陕西省政府的认可和重视,去年3月开始,陕西省财政对保费进行财政补贴400元,占总保费的40%。
今年湖南省在全省正式启动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试点,成为陕西、湖北之后农机安全互助保险的“新军”。截至10月31日,已有14个市州97个县市区启动农机互助保险,发展农机互助保险会员12587名。仅仅试点5个月,协会接到农机安全互助事故救援报案71起,其中,死亡1人、伤35人、受损农机34台,直接经济损失约35万元,理赔补偿金额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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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型特色农机安全引起关注薄弱地带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许多新型、先进的农业机械得到广泛运用,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但同时因为一些新型、特色农机设计缺陷、人员操作不当、环境及保障措施不当,也容易引起安全事故。今年,各地农机部门加大对新型特色农机的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13年9月至10月,新疆辖区内的进口采棉机集中爆发安全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兵团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就发生进口采棉机火灾69起,烧毁棉花80.3吨,完全烧毁采棉机4台,损失超千万元。为强化对新疆辖区进口采棉机引进、验收、使用和后续管理工作,新疆连续五年对进口采棉机实施重点监控,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加强对进口新、旧采棉机安全标识、新旧程度、关键部件磨损程度和静止状态下的防护装置等涉及安全项目的检验。每年采棉季节结束后,新疆还召集农机局、兵团农机局和有关企业单位,就进口采棉机管理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研究,确认属于采棉机安全质量问题的,及时约谈进口代理商,督促生产企业限期整改。
“小农机”安全事故不容小觑。不同于针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卷帘机、微耕机、粉碎机、铡草机、脱粒机、插秧机这“六小农机”处于农机监理部门的监管薄弱地带,今年以来,各地切实加大对小农机的安全监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宁夏农机监理机构结合设施农业生产,开展“六小农机”安全检查治理,农机监理人员着重对24067台六小农机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操作的裸露运动部件进行整治,督促业主和操作人员及时安装防护装置,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排除隐患。青海农机监理部门今年及时下发通知,要求所有经销微耕机的厂商,改进设计缺陷,加强售前培训,限制经销没有“即停装置”的微耕机,杜绝安全隐患。
随着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设施农业装备得到广泛应用。农机装备在提高劳动效率的同时,一些农机装备,特别是卷帘机、微耕机等装备伤人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天津市农机办今年出台了《天津市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制度》,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7.农机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成果丰硕新理念新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题的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推动了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依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过申报、推荐、省级复评、部级抽查审定和公示等程序,评定北京市平谷区农机安全监理所等111个单位为2012—2013年度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杨进德等202名同志为2012—2013年度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
今年《中国农机监理》开设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专栏,通过对示范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的大力宣传,认真总结各地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创建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加大对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的宣传力度,将创建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完善下一阶段创建活动方案,推动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推动下,各地农机监理部门创新服务理念和措施,大大提升了农机监理服务水平。沈阳市农机监理所推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了所长投诉电话,有效地提高服务水平。江苏省盐城市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开展“农机安全踏田进村百日服务”活动,在“三夏”“三秋”大忙期间,联合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组织市、县、镇三级农机安全监理员赴田间、地头、场院等农机作业一线,在查纠违章、排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做好油料、配件供应保障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帮助抢修机械,提供作业信息,在主要道口、危涵、危桥等地段,安排人员引导机手安全、有序流动。山东市菏泽去牡丹区农机局建立完善了《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农机监理站首问负责制》、《农机监理站一次性告知制》、《农机监理站失职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为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障。江西省横峰县农机站监理人员转变工作,采取主动上门服务方式,真心实意为机手排忧解难,消除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心灵隔阂,增进双方感情。甘肃省张家川县农机监理站与县农机管理站密切配合,为购机补贴户现场办理拖拉机登记入户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报名手续、发放安装牌照。同时,县农机监理站还积极争取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为农机手免费办理驾驶证,可为农机手每人节省培训费和考试费430元,极大地减轻了农民负担。
8.“打非治违”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监管提升“三率”水平
今年,针对一些地方反映存在异地和超标准发放使用拖拉机号牌的现象,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与农机监理总站认真研究,提出三点处理意见。一是责成有关省份对反映的违规个案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对相关省份进行约谈。三是推进拖拉机登记信息化建设。
各地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河南、湖北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中心工作内容,把农机事故死亡控制数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福建抽调相关人员开展了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和交叉检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线前移、不留死角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江苏省公安、农机部门在南京联合出击,贯彻落实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338省道变型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了338省道变型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
为提高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各地在牌证发放环节,严禁给不符规定、超标准、不按工作流程、跨行政区域的拖拉机发放牌证;严禁超出登记目录核发牌证;严禁为拼装、改装的拖拉机或非拖拉机的运输车发放拖拉机牌证。在安全检验环节严禁给擅自改装、加大动力、加大车厢尺寸的拖拉机核发检验合格证。在使用检查环节,严格查处伪造、变造、套用、涂改牌证和使用过期牌证等现象。
河南省今年累计纠正违规牌证5万多件,累计整改非法农机310台。从2013年起,广东省农业厅在安排全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时,对各县(市、区)农机“三率”综合水平达到80%以上的,追加补贴资金55万元;农机“三率”其中一项低于30%减少补贴资金10万元,低于20%减少补贴资金20万元,低于10%减少补贴资金30万元。对新增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验机、注册上牌的,不得实施购置补贴。
9.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快速推进农机安全隐患提前消除
由于农机超期服役产生的磨擦、损坏、腐蚀、老化等,导致技术状态下降,将带来安全隐患。2008年以来,农业部相继针对农机安全技术新出台规范或是对已有规范、标准进行重新修订,使之更为完善和系统。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出台的《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明确: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对报废更新农业机械给予优先补贴。
2013年我国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农机报废补贴试点工作。山西省对农机报废更新予以补贴,以此鼓励农民淘汰老旧农机,单机**高补贴额可达1.8万元。全省所有县区全面实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把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资金规模同步下达,两项补贴同步实施,即农民报废更新农机既可获得报废更新补贴又能享受购机补贴,且在申请购机补贴时可获得优先资格。安徽省出台方案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省农垦农场,县属农场纳入所在区域的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可加快老旧及高耗能农机的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质量。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体系更为完备。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机具为: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
10.农机事故应急演练风生水起各类培训形式多样高潮迭起
出现了农机事故如何在第**时间寻找到**佳的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这或许能从农机事故应急演练中找到答案。今年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按照农业部要求,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从南到北,从西到东,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活动以其逼真的模拟场景,吸引了众多人的关注,成为今年各地农机监理部门的一大亮点活动。河南在全省各地组织应急演练269次;新疆举行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98次;山东在9个市67个县开展了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广东在珠海市斗门区举办了全省2013年大型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农机事故应急演练风生水起,不同类型的培训活动更是高潮迭起。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今年在山东淄博举办了农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培训班,全国29个项目县70多名农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河北省在石家庄市举办了全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三员”(考试员、检验员和事故处理员)培训班,培训班由省总站专家授课讲解,总计330人参加了培训,并进行了结业考试。山东省举办了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培训班,培训班专门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围绕行政执法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讲解。四川省举办了全省农机安全监管培训,全省21个市(州)分管农机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管科(所)长共80余人参会。江苏省举行了农机安全监理员培训班,培训班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安排了农机安全监理概论、依法行政等7个方面的授课内容。重庆市举行了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员、考试员资格培训,全市25个区县从事农机监理工作尚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员和考试员资质的近8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天津市农机办举办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培训班,各区县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人员、设施农业园区安全员共70多人参加了培训。北京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连续举办3期全市农机监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市、区县和乡镇的近300名农机监理人员参加了培训。甘肃省在酒泉市举办了全省农机监理统计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西部片区8个地(州、市)及40多个县(市、区)的农机事故和农机监理统计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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