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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12月18日

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鲁农机管字[2013]27号

        各有关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农机局(办):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3]98号)要求,为完成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根据我省实际,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省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12月16日

        山东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3]98号)要求,我省将对2013年在适宜地区开展的秋季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行补助试点,补助资金在2014年全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为实施好今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根据我省实际,经商山东省财政厅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区域、作业模式和作业质量

        各市根据本地区深松工作基础,以粮食主产区、秋冬季深松区为重点,确定实施2013年秋冬季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试点补助的项目区,对2011年全省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试点县和部省保护性耕作项目县优先安排。全省选择章丘、临淄、峄城、台儿庄、利津、莱州、牟平、寒亭、昌邑、昌乐、泗水、嘉祥、任城、新泰、荣成、文登、五莲、沂南、临沭、费县、陵县、临邑、武城、东昌府、东阿、阳谷、博兴、阳信、无棣、巨野、鄄城、东明等32个县(市、区)为项目县(不含计划单列市青岛),原则上每县(市、区)补助60-150万元(资金额度分配见附件1)。对已经实施2013年山东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商河、桓台、滕州、垦利、高密、汶上、肥城、莱城、郯城、齐河、茌平、邹平、曹县等13个县(市、区),不再重复安排。项目区内的深松整地作业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实行整村整乡推进。

        各项目区应因地制宜选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主要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深松作业+旋耕、秸秆还田+深松作业+旋耕、秸秆还田+深松作业+免耕播种等几种模式。农机深松整地的作业深度应达到25厘米,在适宜深松的耕作区,同一地块应三年深松一次。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程序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以秋季为重点,适当兼顾今年冬季的深松整地。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包括农场职工),或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具体包括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农机合作社、实施冬季深松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全省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内的农户。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定额补助,同一项目区执行相同的补助标准。各有关县(市、区)综合考虑本地农机深松整地的技术模式、成本费用、农民意愿、规划任务等因素,制定具体补助标准。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价格的40-60%掌握,**高不超过25元/亩。鼓励地方财政增加投入,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行叠加补助。对已享受市或县财政农机作业补助的,可以继续享受中央财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

        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全额收费的,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户;实行差额收费的,补助资金兑现给承担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在自有或流转土地实施深松整地作业的,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机合作社。

        补助程序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依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开展作业服务。开展深松整地的农民,可自主雇用农机合作社为其提供深松整地作业服务。农机合作社要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实施冬季深松整地作业的,雇机方和作业方应当提前签订作业合同。

        (二)统计作业面积。作业结束后,农机合作社与农户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附件2)。乡镇或村委会负责统计和审核本地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完成情况,汇总后上报县级农机部门。

        (三)核查确认面积。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力量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查,县级农机、财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完成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检。将**后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逐级反馈到村委会,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

        (四)兑现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3),由县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兑现给雇机农民或农机合作社。

        各市要抓紧做好项目区内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面积的核定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汇总后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省农机局监督管理处(sdnjglc@163.com)。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不参与2013年补助试点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农机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抓紧落实2013年深松整地作业的试点区域、补助标准、补助面积和补助程序等,并督促项目县及早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3年12月20日前分别上报省、市农机和财政部门备案。各项目县要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财政、纪检或监察部门及项目区有关乡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及有关项目县农机、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机具保障。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具,以及相配套的玉米联合收获机、秸秆还田机、免耕播种机等,保证当地深松作业需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的装备优势,组织开展跨区深松整地作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

        (三)加强技术指导。要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建立完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技术模式、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下乡开展技术指导,加强对农机手的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作业质量。

        (四)加强信息公开。要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的操作办法、补助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将享受补助的农民或农机合作社名单进行公示。在作业面积和补助对象等方面做到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五)加强资金监管。省和各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抽查,坚决防止发生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作,阳光操作,按规定和制度办事。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提高农民应用农机深松作业技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额度分配表(不发)

        2.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不发)

        3.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不发)

        4.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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