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牌农商行对农信社信贷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调查
对农信社信贷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调查——以双牌为例
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了发展“家庭农场”概念。发展家庭农场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创新之举,是农业生产走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对发展现代农业意义重大。为了解农信社信贷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情况,笔者对双牌农商行进行了调查。
一、信贷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积极尝试
近年来,双牌农商行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各项富农惠民政策,不断培育以家庭农场等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作为信贷服务创新的重点工作,为家庭农场量身订做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涌现出了一批从事多种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为推动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10月底,该行已累计为272户家庭农场发放“家庭农场贷款”9100多万元,现有余额2100万元。其主要措施为:
(一)主动作为,夯实推动家庭农场发展的内在基础。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年初中央1号文件关于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出台后,该行以“三大工程”为平台,以实施“四深入”活动为契机,先后组织信贷员120多人次与乡(镇)、村(社区)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对辖内的特色农业进行调研,发现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辖内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非常高,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日趋旺盛。对此,该行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将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作为今年信贷服务创新的重点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推动。该行印制了家庭农场贷款宣传小卡片和宣传单,通过集中宣讲、上门服务等方式向群众传达家庭农场信贷政策。目前,已散发宣传单和小卡片3600多份,接受咨询120多人次。该行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取得了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县委、政府要求县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和各乡(镇)、村委会等部门加强与该行合作,从全县各乡(镇)、村初步筛选了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500户家庭农场作为2013年的信贷支持重点,确定了268户为首批扶持对象。三是畅通信息渠道。初步筛选后,该行积极推广“三联三送”活动,即要求每名总行领导联系1个重点项目,每个信贷员常联系100家农户和2个重点村,及时掌握当地家庭农场的发展状况和趋势,为今后做好家庭农场贷款工作提供信息决策服务。
(二)创新模式,推出契合家庭农场发展的信贷产品。该行结合家庭农场的经营特点和资金需求,制定了《家庭农场专项贷款管理办法》,对家庭农场专项贷款的贷款对象和条件、抵押担保方式、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办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贷款条件宽松。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在该行备案,其自有资金不低于30%并能够提供生产、经营、财务等基本情况的县内家庭农场均可申请贷款。到目前止,26家有营业执照的家庭农场和246户在该行备案的家庭农场向该行申请了家庭农场贷款。二是贷款流程简便。家庭农场在有资金需求时,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支行提出贷款申请,在通过贷前调查后进行评级授信。5万元以下的贷款支行可直接受理,5万元(含)以上的贷款报总行审批。三是授信额度较大。从农场规模、市场前景、资信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将家庭农场分别评定为不同的信用等级,授信金额5万元至500万元。四是担保方式多样。采取“一户一策”方式,为不同的家庭农场量身定做担保抵押模式,创新了农机具抵押、林权抵押、经营权抵押、“公司+农户”担保等方式,还允许对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大程度地解决了家庭农场融资难的问题。五是服务方式灵活。在贷款操作上实行“放贷优先、利率优惠、手续简便、限时办结”原则,同时针对家庭农场资金需求特点,制订了更加灵活的贷款约期和还款方式,贷款期限**长可达3年。六是风险管控到位。建立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台账,对发放的每笔贷款进行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人。重点加强贷款用途和销售收入资金的监管,防止将贷款挪作他用。目前,家庭农场贷款运作良好。
二、信贷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初步成效
(一)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家庭农场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加快了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如麻江乡廖家村的廖黎明在该行45万元家庭农场贷款支持下,将原50余亩的美国黑提种植规模扩大到今年的120余亩,今年黑提的总产值可达180多万元。在他的示范带动下,许多村民投身黑提种植,目前该村种植面积已达350余亩。据统计,全县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已使全县“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业产业初步形成,仅农业规模化种植就达到1万亩以上。
(二)带动了农民收入增加。目前,该行信贷扶持的家庭农场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不仅增加了家庭农场主的收入,也为附近的村民提供了就业岗位。如该行采取“林权+房产”的组合抵押担保方式,为全县园林山庄发放了500万元的家庭农场贷款,目前该山庄已建成了200多亩的园林基地,苗木花卉的销量势头良好,每年收入达100万元,还为附近村民提供了50个就业岗位,人均年收入增加近8000元。据初步统计,全县贷款扶持的272户家庭农场共为附近农民提供就业岗位近1000个,人均年收入增加5000多元。
(三)提高了农商行经营收益。家庭农场贷款的投入促进了该行业务的良性发展,提高了经营效益。截至10月底,该行各项贷款余额93887万元,较年初净增23401万元,净投放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2377万元;各项收入8873万元,同比增加2322万元;实现账面利润38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66万元。
三、信贷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家庭农场缺乏独立承贷资格。目前,工商部门尚未制定办理家庭农场登记注册的具体办法和操作规程,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尚未明确规定。由于定义不清,造成认识上的模糊和混乱,特别是对家庭农场是否是法人、是怎样的法人,没有统一的依据,对其法人地位的认知也不统一,造成信贷支持家庭农场时,承贷主体资格不明确,有的将传统种养大户视为家庭农场,造成服务缺位。
(二)家庭农场缺乏有效担保资产。家庭农场所拥有的土地大多为农村耕地,其在生产经营中形成的资产大多没有产权证,现行的《物权法》和《担保法》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而且农村缺乏相应的产权评估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导致家庭农场的资产无法抵押融资,财产无法变现,因此也很难在农村信用社获得扩大生产规模所需的资金。
(三)家庭农场缺乏配套扶持政策。一是土地流转困难。农村土地流转存在法律障碍,广大农户惜租意识日益增强,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操作随意性大、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土地承包权不能自由转让,限制了家庭农场的发展。二是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刚刚起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出台系统的专门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缺乏财政、科技、税收、用地、保险等方面的优惠。同时,家庭农场的管理主体不清,也影响了各项扶持政策的到位和实施。
(四)家庭农场缺乏有效信贷产品。以双牌为例,双牌农商行虽然对部分家庭农场进行了信贷支持,制定了《家庭农场专项贷款管理办法》,但并没有为家庭农场量身定制专门的信贷产品,管理办法没有结合家庭农场的实际情况出台创新举措,而是参照一般农户贷款的做法,主要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贷款额度和期限都难以满足家庭农场的需求。
四、信贷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一是要研究出台家庭农场注册或认定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家庭农场的法律地位、认定标准,设立登记等相关内容,使家庭农场成为独立的承贷主体。二是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优惠政策,针对家庭农场的实际创新保险险种,加大保险理赔力度,加大对保险的财政补贴,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一是要加快农村土地产权确认登记,摸清农村土地基本情况,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农村土地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三是突破土地融资的法律障碍,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以便将家庭农场**重要的资产有效激活。
(三)完善信贷扶持举措。一是创新服务理念。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农信社要把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作为服务“三农”的重点,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二是创新信贷品种。制定《家庭农场评级授信管理办法》和《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提高授信额度,创新信贷品种,推出家庭农场专项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对贷款合理定价,延长贷款期限,满足家庭农场加大规模的中长期融资需求。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根据家庭农场的特点适度扩大抵押物的范围,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林木所用权、仓单等抵押贷款。加强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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