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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报送2013年农机化工作总结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11月04日

各市(地)农机局(总站、办):

  一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农机化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面掌握各地农机化工作情况,指导好今后工作,请各地于近期认真做好全年农机化工作总结,并于11月11日前报送省农机局。

  一、材料有关要求

  总结材料要突出农机化工作中的亮点,找出当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谋划好明年的工作安排。总结材料要有事例、有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

  1.1全年农机化生产工作完成情况(春季、秋季农机化工作完成情况,请附统计到县的农机作业进度表)。

  1.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1.3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特别是农机合作社发展建设情况,如入社土地、人员、土地收益,分配机制采取保底分红的有多少,取消保底按合作社法分配的有多少等,情况要准确,要有与上年的比较分析。

  1.4各地农机推广、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2、工作亮点

  2.1农机作业合作社规范和建设工作中的亮点。

  2.2春播、秋收、秋整地、场县共建跨区作业工作与往年相比有哪些不同特点,有哪些突出的亮点。

  2.3中央购机补贴开展情况和本地购机补贴等项目情况。

  2.4当地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

  2.5本地其它亮点。

  3、推进措施。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推进措施。(包括农机化生产、监理、推广、培训,以及其他工作)

  4、明年工作安排

  二、报送办法

  请各地将总结材料分别以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局。电子邮箱:snjzdc@126.com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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