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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农机四大高管涉嫌内幕交易同时受到立案调查

国际金融报 2013年10月21日

  “既然新股发行改革都要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那么,对诸如吉峰农机高管‘精准’减持这样的内幕交易行为,是否更应严肃处理呢?”

  据媒体报道,10月18日,吉峰农机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郑舸、董事财务负责人赵泽良、监事会主席陈德、董事副总经理曾晨东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予以立案调查。

  按照市场推测,四名高管同时受到调查,极有可能与今年3月份其在重大利空公布前的大幅减持行为有关。2013年3月11日晚间,吉峰农机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西藏山南神宇三农发展合伙企业拟减持公司不超过2100万股,减持规模占公司总股份的5.88%。消息一出,吉峰农机股价大跌,并在随后的两个月时间内市值一度跌去近30%。而就在该公告发布之前,郑舸、赵泽良、陈德、曾晨东等四大高管大举减持了公司股票,得以躲过一“劫”。

  作为企业高管,如此“精准”地在控股股东发布减持公告前迅速减持,避免股票下跌后给个人利益带来损失,这样的行为,除了内幕交易,不可能找到其他理由。即便是“先知先觉”,也完全可以视同为内幕交易,更别说是四名高管同时减持。

  按理,这四名高管应当非常清楚这样做的后果。但是,在利益面前,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试图侥幸过关。其中,还有一位是负责监督的监事会主席。

  事实上,吉峰农机自上市以来,就一直负面新闻不断。特别是近一两年来,更是负面新闻缠身。子公司高管行贿、与机构串通为高管减持服务、骗补、避税以及通过更改公司名称与地址骗取优惠政策、资金链出现问题等,加上此次四名高管的“精准”减持。

  也许正是因为负面新闻缠身,各种不规范行为不断,且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受到有关方面的严肃处理和严厉查处,才使得四名高管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进行内幕交易。相反,如果此前发生的“行贿门”,有关方面能够秉公执法,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四名高管也就有可能对法律具有敬畏之心。遗憾的是,涉案高管受到了地方司法机关的保护,被免予起诉、免予追究法律责任了。自然,还有哪名高管会对违法行为感到担忧呢?还怎么可能不作出违规行为呢?

  虽然分析认为,四名高管的被立案调查还处于猜测阶段,到底有没有违法,违反了哪些方面的规定,还需要等待监管部门的结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出于什么方面的原因,四名高管如此“精准”地进行减持,应当被视为内幕交易。至于有没有对其他投资者产生伤害的问题,实际也不需要作太多的考虑和分析。因为,在大股东减持公告发布前进行减持套利,就是对其他投资者的伤害,是不公平、不公正的表现。

  所以,对吉峰农机四名高管“精准”减持的行为,必须作为内幕交易严厉处罚。不仅如此,对吉峰农机没有很好地对高管进行教育与管理,以及这些年来负面新闻不断,有关方面也要对吉峰农机的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予以处理和诫免谈话等。必要时,可以暂停吉峰农机的股票交易,实施整顿。等整顿规范好后,再恢复其上市交易。整顿不好,还可按相关规定要求勒令其退市。

  证监会日前在回应市场关注的IPO何时重启的问题时,也再次重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IPO重启,必须对过去IPO的办法进行较大改革,**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既然新股发行改革都要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那么,对诸如吉峰农机高管“精准”减持这样的内幕交易行为,是否更应严肃处理呢? 

 吉峰农机公告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郑舸、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赵泽良、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晨东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主要内容为:“郑舸、赵泽良、陈德、曾晨东:因你涉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予以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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