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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2013年农机补贴实施情况

陕西省农机局 田宝杰 2013年10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确保补贴政策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实施,10月12日,陕西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按照农财两部的部署和要求,联合印发《关于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以及12个市(区)、省农垦集团总公司、105个县(区)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详情通报。

  《通报》指出,全省“全价购机、县级结算、一卡到户”农机购置新方案实施以来,农机、财政部门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创新试点统筹推进,补贴机具在“三秋”关键农时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调动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截至10月10日,全省共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2亿元,补贴机具112078台,受益农户64903户,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12.36亿元。

  《通报》指出,咸阳、西安、渭南市农机、财政部门密切协作,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精心组织实施,工作进度较快,资金实施比例分别达97.7%、87.7%、85.8%;富平、乾县、周至资金实施比例均达100%,率先完成全年任务;乾县、华阴、澄城结算进度快,位居全省前列。但部分市、县(区)农机、财政部门领导对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结算进度不够重视,工作责任、工作经费落的不实,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够到位,实施进度、结算进度滞后。商洛、韩城、省农垦集团总公司资金实施比例不足50%;省农垦集团总公司结算进度为零,榆林、商洛、杨凌结算比例不足10%。商南、吴堡、宁强实施比例不到20%;商南、凤县等18个县(区)工作滞后,实施资金未结算。全省县(区)待核实、结算资金比例达24%、21%,致使实施进度整体偏慢。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结算比为68.7%、21%,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7.4、20.7个百分点,对该省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实施及明年补贴资金争取造成不利影响。

  《通报》要求,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把加快进度作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头等大事来抓,夯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农机部门要自我加压,扎实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已核实数据上报率,加快实施进度。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结算数据匹配率、已结算数据点击率,加快结算进度,抢抓进度,奋力争先,确保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补贴实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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