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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申报2014年省级农机推广目录的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 2013年10月14日

关于做好《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

晋农机科字〔2013〕2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称《山西推广目录》)2014年度调整工作,根据《山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晋农机发[2006]3号)和《<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晋农机科字[2012]26号,以下称《申报指南》)规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质

  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应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二、申报范围

  申报的产品应在《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范围之内,2014年补充申报范围增加省外4行以下的穴播机、免耕播种机和奶牛养殖检测设备。已经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不需再申报《山西推广目录》。

三、申报程序

  《山西推广目录》2014年度增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的方式同时进行,生产企业通过山西农机质量信息网的“山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址www.sxnjjd.cn)进行申报书相关内容的填报。书面报送的申报书应由申报系统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和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山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上)的申报通道即将于2013年10月15日开通,将于2013年11月15日关闭,请各生产企业在此期间自愿进行申报。逾期省局将关闭网上申报通道,生产企业无法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应符合《申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两者要求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材料要真实、齐全、有效。每个型号产品报送材料一份。

  (二)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企业名称要一致,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中的企业名称应能确认为同一企业。

  (三)申报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以及检验报告中的产品名称和型号要一致。

  (四)企业地址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

  (五)产品执行标准,若执行的是企业自己制定的标准,应提供加盖“已备案”的标准文本或标准备案证书和标准文本(加盖企业印章复印件)。若执行的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部门标准或地方标准,应提供标准文本(加盖企业印章复印件)或出具企业采标的正式文件。

  (六)使用说明书应提供原件。

五、变更信息

  已列入《山西推广目录》的产品信息(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商标、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在2013年11月30日前,提出相关信息的变更申请,在申请中要明确变更的信息以及在《山西推广目录》中对应产品的类别和序号。变更申请需用计算机打印。变更申请和相关材料的要求:

  (一)企业名称变更。应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要求,先办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变更。由变更后生产企业提出《目录》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变更后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

  (二)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变更。应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要求,先办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变更。由企业提出《目录》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后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

  (三)企业通讯地址变更。由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

  (四)牌号变更。由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后商标的注册证书或国家商标局受理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变更。由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即可。

六、取消

  已列入《山西推广目录》的产品,其推广鉴定证书或定型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应重新获得或取得相应的推广鉴定证书,并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将新的推广鉴定证书(包括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报送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否则,予以取消。

七、材料真实性

  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企业在《山西推广目录》中的全部产品目录资格。

八、申报受理

  书面申报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室(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邮编:030027,联系人:秦元海、张金霞,电话:0351-6285109,传真:0351-6261322)。

  附件:《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

山西省农机局

2013年10月12日


山西省申报2014年部级农机推广产品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上)的申报通道已于2013年9月1日开通。“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申报系统”链接位置http://202.127.42.97:8088/。请各农机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申报系统”中“企业申报工作流程”进行申报。申报的产品应符合《〈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1〕42号)以及《〈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农办机[2012]38号)的要求。

  “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上)的申报通道将于2013年9月30日22:00关闭,届时生产企业将无法申报。凡申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的生产企业应在申报通道关闭前完成申报工作。

  我省原则上仅受理在本省注册的农机生产企业的产品。书面申报材料应内容齐全、字迹清晰、纸张及装订规范,一式两份,务于2013年10月10日前报至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联系人:张金霞邮编:030027电话:0351-6285109)。

  山西省农机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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