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联合收割机特别保护关税作出减税终裁决定
农机通综合报道
2013年08月16日
欧亚经济委员会作出终裁决定,降低目前对谷物联合收割机及其部件实施的临时特别保护关税税率,及从目前的27.5%降低至26.7%(2013年)、26.2%(2014年)、25.7%(2015年)、25.2%(2016年),并将对其征收的特别保护关税延长至2016年3月7日。
2012年12月,欧亚经济委员会作出初裁决定,对进口到关税同盟的谷物联合收割机征收临时保护关税,税率为27.5%,直至2013年7月5日。据关税同盟委员会调查资料显示,从2009年至2011年,进口到关税同盟国家的谷物联合收割机数量增长19.9%。而2012年上半年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其数量进口增长92.3%,这导致关税同盟国家谷物联合收割机生产下降14.4%,销售下降43.4%,而库存增长67.4%。关税同盟国家收割机生产商在关税同盟市场占比下降14.6个百分点,利润下降72.2%,且这种形势在2012年还不断加剧。
关税同盟进口的谷物联合收割机主要来自美国和欧盟。
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11年底成立,主要由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三国倡导成立,属超国家的常设机构,全权负责欧亚经济一体化事务的执行和管理工作,2012年7月1日起取代俄白哈关税同盟委员会正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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