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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鄄城县农机大户的调研分析

王保立 2013年07月16日

  近年来,鄄城县的农机大户发展迅速,尤其是近几年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成为发展壮大农机大户的催化剂。据统计,全县农机大户85%以上的都是在近几年添置的大中型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装备,并通过跨区作业等有偿服务方式致富“奔小康”。实践证明,用先进的农机装备武装农业,培育发展农机大户,是新时期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扶持培育、壮大发展农机大户,充分发挥其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鄄城县积极组织人员对全县有代表性的农机大户进行了走访和调查,从中了解全县农机大户的基本情况、发挥的作用、存在的问题,以便总结经验,提出发展的建议,以促进全县农机大户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农机大户的经济效益。

  一、农机大户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县农机大户达6700余户,其中农机总值在10—20万元的农机户达5860余户,占86%;农机总值在20—50万元的农机户达750余户,占11%;农机总值在50万元以上的140户,占3%。在这些农机大户中,利用农机从事农田作业、农机运输等服务年纯收入2—3万元的达4270余户,年纯收入3—5万元的达2140余户,5万元以上的达290余户。其中以农田作业为主要服务项目的农机大户占95%以上,以运输作业为主要服务项目的农机大户占农机大户总数不到5%,还有部分农机户是农忙时从事农田作业,农闲时从事运输,兼营农机配件供应维修、抗旱机械等。

  二、农机大户发挥的作用

  一是提高了农机化作业水平。随着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机大户不仅在自身投“机”致富上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而且在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2005年连续8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以来,该县共争取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470余万元,拉动农户投资超2亿元,共补贴各类农机达1.2万余台(套)。目前,该县农机总动力已突破127万千瓦大关,农业机械已成为该县重要的农业物质技术基础之一。据统计,今年,该县小麦种植面积达94.2万亩,玉米种植面积72万亩,小麦机收面积达93.7万亩,小麦机收率99.46%,玉米机收面积70.6万亩,玉米机收率70%以上,玉米机播率98%以上,农机化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在其农机大户的带动下,农业机械得到普及应用,大大解放了劳动生产力,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

  二是加速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与应用。农机大户的形成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机化发展新机制。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以获取较大经济回报是一种客观需求。因此,农机大户的兴起,必然会加速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化,同时也拉长了农机服务产业链,农机大户正成为农业生产和农机化服务体系的主力。鄄城县枣寨农机专业合作社社长全国农机大户王殿跃于2005年投资购置一台深松机和一台小麦免耕播种机在本村及周围村庄进行广泛推广,在短短的几年内,这门科学技术迅速在全县广泛推广和使用,并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农机大户的发展,促进了农机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必要条件,同时也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和发展。如鄄城县郑营乡西曹庄农民曹广理他既是农机作业大户,又是运输经营大户,基本形成集农机作业、运输于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为全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较大空间。

  三、发展农机大户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化程度不高,市场信息来源少。部分乡镇未成立以农机大户为主体组成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良好的运行机制,作业信息不畅,规模作用发挥不够,使农机大户仍停留在各自为阵、孤军作战的松散环境中,农机具闲置现象比较普遍,农机大户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文化水平偏低,应用能力差。绝大多数农机大户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吸收消化农机新装备的能力得到很大限制,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急需观念更新和技能培训。

  三是发展不均衡,行业差距大。乡镇之间农机大户发展不均衡。固定资产超过20万元以上的478户和年纯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80多户中,鄄城镇所占比例为33.5%和41.3%,而有的乡镇则是空白;农机大户的农机装备结构发展不均衡,即传统农业的耕整、收脱等田间作业的常规机具多,围绕设施农业、特色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的新型实用机具少。

  四、发展建议

  一是制定发展目标。要积极争取县政府和市农机局的重视与支持,将农机大户的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用5年时间,有重点、有目标、有计划地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其中,发展固定资产超过50万元的农机大户100个,超过100万元的20个。

  二是建立扶持机制。在政策上,应继续对农机大户购买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并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在资金上,金融信贷机构应扶持农机大户,让农机大户与国有和私营工商业一样,有享受信贷的平等资格,允许他们用自己的资产作抵押,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同时,针对国家提倡和鼓励发展的农业新技术、新机型和作业项目,制订对农机大户的低息或贴息贷款政策;在技术上,农机管理部门要与农机大户建立长期帮扶关系,主动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及时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农机作业中的实际问题,拓宽农机服务领域,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完善信息服务。重视信息宣传,为全县农机大户打造实用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农机信息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定期向农机大户发布农机新机具信息、农机作业信息、农机维权信息。

  四是启动阳光培训工程。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合理安排“阳光工程”农机使用与维修培训计划和方案,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现场短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农机大户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大户素质。

  五是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农机作业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机作业中介组织的行为和收费标准。同时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农机生产经营秩序,为农机大户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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