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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对于农机合作社经营发展的启示

2013年07月11日

  近年来,为增加作业效益,临邑县各农机合作社积极开展土地流转。一是积极购置各类新机械,满足流转土地农作物全程机械作业需要。二是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从单一的小麦、玉米两季作物向良种培育、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扩展延伸。三是聘请农艺专家,以技术承包的方式,搞好农机与农艺的结合,提供农业生产全过程技术指导服务。四是鼓励农民“带地入社”,加大耕地流转力度。

  据德平镇富民农机合作社负责人魏德东介绍,该合作社不断创新经营方式,通过开展土地流转,建成了“德平镇魏德东示范基地”,承包经营耕地2000亩,实行统一安排地块、统一收获、统一播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油料供应、统一机具维修的“六统一”服务,既减少了作业成本,又增加了粮食产量。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化种植,整个示范基地除去承包费、作业费、种子、油料、肥料等各种费用,年净收入可达160多万元。

  据了解,临邑县已发展农机合作社51家,社员1392人,拥有各种农机具1968台。这些农机合作社流转耕地5.8万亩,使4000多户农民从农田里“跳”出来,专心到外地打工,既实现了农机合作社增收、又促进了农民创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农机合作社在开展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及不足:

  1、农机合作社市场化程度不高。尽管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市场化程度不高,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目前大部分农机合作社社员不交纳会费,合作社的正常运转主要是靠带头人的信誉和人品在维持。这样的模式缺乏发展后劲,一旦带头人出现问题,可能这个合作组织就面临散伙或重组。

  2、土地流转缺乏应有的监督约束机制。有的农机合作社本来已经与农民签订了耕地承包或租赁合同,但看到土地产出效益提高后,不少农民嫌承包价低了,要么涨钱、要么退地;也有农民看到别人种植经济作物发财了,也想把地要回去。虽然通过各乡镇(街道)土地流转中心签订了合同,但部分农民单方面毁约,由于缺乏有效有监督约束手段,从而迫使土地流转行为停止。

  二、对策及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各农机合作社,通过发放明白纸、示范带动、算账对比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土地流转的好处,使广大合作社社员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流转承包不仅是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经营作业的必然趋势,而且也是增收致富的新手段。

  2、加强指导,帮助合作社联系土地流转地块

  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土地流转中心。县农机部应该积极指导各农机合作社,通过各乡镇(街道)土地流转中心,与农民签订合同或协议,揽下作业地块。同时,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在土地流转协议上详细写明土地流转期限、流转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可以申请司法部门进行公正,避免合作社或农民单方面毁约,使土地流转在一定时间内有相对稳定性。

  3、增强合作社自身实力。既然作为一个合作组织,就不仅要有输血功能,还要有造血功能。如果适当收取会费或提取一定的公益金,除了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转,还可以有剩余。还要进行跨区作业、良种供应等服务,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促进农机合作社做大做强。资金实力充足了,才有能力考虑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的为农业生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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