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农机补贴已发为何“押金”拿不回来
6月24日,阜南县曹集镇村民程家镇向本报反映:2010年8月份,他在阜南县德龙农机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当时,销售人员要求其交“押金”一万元,待农机补贴申报成功后退还。目前,农机补贴已经下发,他交的“押金”却无法要回。
买收割机,“押金”一万元
2010年6月,阜南县曹集镇郭台村村民程家镇发现,当地麦田地块较小,大型联合收割机不便作业,而且由于麦子的成熟期相对统一,对收割机器的需求量较大。程家镇决定购买一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经过对比,当年8月份,程家镇从阜南县德龙农机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星光牌操纵杆自走式履带收割机,并于当年9月份到河南省开展收割作业。
程家镇称,当时双方商定的价格是6.6万元,另加1万元“押金”。
程家镇向记者解释,当时销售商要求其交纳押金的目的,是防止其不来办理农机补贴手续。“销售商承诺,补贴手续办好后,1万元‘押金’退还给我。”
2011年,程家镇外出打工期间,销售商要求其带着身份证等去办理农机补贴。由于身在外地,无法及时返回,程家镇让弟弟程家华前往办理,因此,目前这台收割机证件上的主人为“程家华”。
程家镇称,这台收割机的补贴资金早已拨付到销售商手中,但对方迟迟不愿退还他1万元“押金”,“只愿退还几千元”。
销售商:农机补贴政策发生了变化
24日下午,记者就此前往阜南县德龙农机有限公司采访。
公司人员称,之所以出现目前的情况,是因为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发生了变化。2011年的补贴资金没有2010年的补贴资金多,这笔损失不能由公司支付,而应由农机户承担。
记者希望对方能讲清楚此事的经过,以及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发生的具体变化。不料,另外一名工作人员阻止这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走走,赶快走,你找农机局去!”
阜南县农机局纪检组长王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则上2010年购买的农机不能在2011年申请国家农机补贴,此事的具体情况,他将安排人员展开调查,结果会向本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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