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通报(六)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通报(六)
赣农机综〔2013〕47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目前,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正在加快加紧实施。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作如下通报。
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5月26日下午,全省共完成补贴资金1.965亿元,资金使用比例达到28.47%;补贴各类机具12.8万台,受益农户12.2万户,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平稳。补贴资金结算4076.32万元,结算比例5.9%。
按照资金使用比例,各设区市排名依次为:吉安市、上饶市、抚州市、景德镇市、宜春市、南昌市、鹰潭市、九江市、新余市、萍乡市、赣州市。
按资金使用比例排名,县级农机部门排前十名的依次是:乐安县、泰和县、安福县、铅山县、吉安县、上高县、鄱阳县、乐平市、永新县、南丰县。其中,乐安县使用比例达到67%。
按资金使用比例排名,县级农机部门排名**后十名的依次是:寻乌县、湾里区、庐山区、九江开发区、于都县、石城县、安远县、信丰县、宁都县、安源区。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使用进度见附件。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自查自纠,鄱阳、永新、全南县等地组织农机、纪检监察相关部门对全县2011-2012年补贴农机具进行抽查,重点查看机具编号是否一致,人机合影和购机者签字确认等,确保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安全。
(二)加强补贴机具经销商监管。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不走样,瑞金市等地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规范经销商工作程序。一是组织补贴机具经销商法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讲解警示教育实例,提高经销商遵纪守法意识;二是要求各农机经销商,不仅要建立健全补贴机具销售台账,也要将补贴公告、基本配置等信息公布在其经营场地的醒目处,让广大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三是要求经销商要作出社会承诺,签订承诺书,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不进行恶意竞争,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四是要求经销商严格执行国家“三包”政策,认真做好补贴机具的售后服务工作,保障农民利益。
(三)做好资金结算发放工作。为使农机补贴尽快发放到位,武宁、余江等县加班加点,做好补贴资金申请、结算工作,目前第一批补贴资金已发放到购机户“一卡通”。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加快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虽然全省补贴资金使用已接近2亿元,但与补贴任务6.9亿元还有很大差距,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进度。同时,要加快结算进度,在5月底,各地务必完成第一批补贴资金结算任务,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户手中。
二是召开农机购置补贴进度重点调度会。省农机局将于5月31日召开补贴进度重点调度会,请相关单位参会。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发言准备。同时,请各设区市召开全市补贴进度调度会,督促各县加快补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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