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出台2013年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
近日,苏州市为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出台了2013年全市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
一是高效设施农业农机补贴和试验示范。补贴主要用于没有列入中央、省农机补贴的适用于本地水产、畜牧、蔬菜、林果茶等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加大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力度。选择基础条件较好、有发展需求、积极性高的省、市级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园区),重点开展蔬菜生产机械、林果茶生产机械等高效设施农业新技术、新机具进行试验示范,不断促进高效设施农业基地(园区)农机装备配套化。
二是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镇建设。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评价标准在全市继续实施农林牧副渔全程机械化镇建设工程,要求农机化镇“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当年农机购置资金总投入、自筹资金、县(区)财政补贴等达到一定水平,市及以上财政给予以奖代补。
三是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来全市新增各类农业机械近8万台,各地出现重发展轻管理现象,为延长农机使用寿命,计划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秀的先进镇;同时,考虑到随着农业机械的不断增加,对农机维修要求愈来愈高,加上农机使用季节性强,计划首先在市辖区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
四是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一是秸秆机械化还田方面,根据省财政厅、农机局《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及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3〕17号、苏农机计〔2013〕11号)精神,为建设美丽苏州、生态苏州,计划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宣传、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经费,确保圆满完成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二是为扩大农机化在全社会的影响,计划举办农机行业技能竞赛,为农机人员提供展示风采的平台。
五是农机安全生产。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机“三率”提升年、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创建三大活动,确保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提升,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数不超省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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