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通logo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分行支持农机化实施方案》出台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04月2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浙政发〔2011〕88号)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于2012年9月24日就支持我省农机化发展签订了《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3年4月1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支持农业机械化实施方案》出台。

  推进落实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改进与提升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产销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短缺和融资难状况,特别是全价购机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资金压力大问题。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买农业机械,支持农机生产企业改进生产技术,是深化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创新试点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农业机械化提质提速、农机工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落实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金融支持农业机械化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支持农业机械化实施方案全文

HitsNum
点击继续阅读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