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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明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调研报告

2013年04月17日

  山东省东明县是农业大县,粮食作物以小麦和玉米为主。近几年来,我县依托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结合我县农村、土地、环境等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引导农户理性购买农机,使大型农业机械保量逐年增加,且农机类型构成趋于合理化,明显提升了我县的农业机械化水平,有力的支援了“三农”建设。但是,这两年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如国家的政策有所调整,对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型农机已趋于饱和需进行结构性调整,总的来说,农业机械化要求向高、精、专方向发展,这就给农机部门出了新的课题:如何高效利用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整农机结构,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解决这一问题,东明县农机服务中心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和开发区进行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调研、查阅资料、请教专家、请兄弟单位配合等方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经分析研究,进一步认识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所起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明确了今后农机工作的方向。

  一、农机购置补贴的做法和成效

  2012年,我县共争取农机补贴资金1285万元,比去年增加285万元,增长28.5%,共补贴农机具2200台套,其中拖拉机291台,小麦收割机144台,免耕播种机36台,深松机196台,玉米播种机452台,玉米收割机21台,花生收获机2台,花生播种机3台,秸秆还田机283台,其他机具775台。直接受益农户1209户。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农机总量持续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截止2012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35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9%。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性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广,工作量大,操作程序要求严格,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为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东明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室、纪检、财政、农办、农机、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参加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补贴工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监管责任等。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让每个农户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东明县农机服务中心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科技防腐预警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全面宣传和报道,同时进村入户,在集市、田间地头发放明白纸进行了广泛宣传。还邀请厂家现场展示机具,派技术人员来讲解、宣传农机新机具、新技术,

  (三)严格监督检查。在供货方面,农机服务中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步骤,把握好时间进度,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供货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并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识及编号,同时办理挂牌、落户手续,进行人机合影,确保农民能够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在购机补贴结算环节,农机服务中心对享受补贴的农机进行100%的检查。做到“三实”和“三见”,即:实名、实机、实地点;见人、见机、见证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时间相对较紧,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一般是在每年4月份,而农忙时间是5-6月份;程序较多。经报名、公示后,才能打印、签订协议、购机、喷号,一系列手续下来,所需时间太长,基本已到农忙季节,给购机户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任务重。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完成这么多的程序,农机部门工作压力很大,用于宣传、培训、服务等工作经费也随之增长,再是农机经销商进货压力大;给农机安全埋下隐患。在确定好购机户后离农忙已近,要对机手进行有效的农机培训显得太仓促,不但农机培训学校与农机监理部门工作量大增,而且大部分机手不愿意参加,只想马上就能参与农忙见到效益从而逃避培训,这就给农机安全埋下隐患。

  (二)农民购买力相对不足,交款形式单一。按国家的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不超过机具单价的30%,也就是说农户要负担机具的70%,这相对于很多农民来说,需交纳的购机款数额还是很大。况且购机款要一次性交清,许多农民由于无法在短期内筹足资金,只能放弃购买机具。

  (三)成本较高,成本回收周期长。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物价普遍上扬,人工费较高,农机运营成本相应要高,机手的收益就少,这就造成机具的成本回收周期加长,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的积极性。

  (四)部分农机生产厂家卖机与售后服务脱钩。有些厂家是为赚钱而不管售后,大部分厂家是在县内设立的代理机构,“三包”维修服务力量不足。在“三夏”和“三秋”农忙季节,若农机具有损坏需维修或更换配件,无法及时得到处理,从而影响农时,错过**佳时机,影响农机手收入。

  三、对策和建议

  (一)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与补贴金额提早制定与下发,给农机部门、农机厂家和农机经销商以充裕的时间。建议国家在上一年年底就公布下一年的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与补贴金额,把充足的时间留给地方,好让农机部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农机厂家生产足够产品、经销商备足货源,在农忙前完成所有程序性的东西,把新机具交到农户手中,不耽误其挣钱。

  (二)优化补贴品类,完善补贴方案。在补贴开始之前积极开展农机购置需求量、需求品类和农机质量调查。通过认真总结往年购置补贴的工作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补贴机械品类、突出补贴重点、扶持重点发展区域、争取市县累加补贴、申请增加工作经费、完善补贴工作措施,科学制定下一年度农机补贴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

  (三)增多付款方式,尽量减少农户一次性支付量。国家和地方制定灵活的付款方式,除一次性付清外,可采取分期付款、银行无息贷款等方式,减轻农户负担。

   (四)对涉农消耗品进行适当的国家补贴。如对柴油实行适当国家补贴,以减少机收成本,从而增加机手的收入,缩短农机回收周期,提高农民购机积极性。

  (五)强化政策宣传,激发购机热情。充分利用春耕春播和农忙时期的有利时机,通过电视、广播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购置补贴政策,让广大群众详细了解补贴的程序、机型和补贴金额,满足群众的购机需求,激发群众的购机热情。

  (六)规范操作程序,提升工作效能。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关于农机补贴的**新文件规定,以及农业部、财政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按照“规范操作、服务简捷、严格监管”的服务理念,对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

  (七)强化对农机经销商的监管。一是要求农机经销商保证所供应机具百分之百合格,二是要求农机经销商保证售后服务,随叫随到,及时维修。如果在农忙过程中,出现一例机手投诉且查证属实的,以后对其所经销的产品不能享有国家的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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