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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13年非通用类农机补贴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名单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05月10日

关于公布宁波市2013年非通用类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名单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农机局《关于报送宁波市2013年非通用类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相关备案材料的公告》(2013年4月1日农机网上公布)要求,由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案及自主推荐经销商,现经我局汇总核实,将宁波市2013年非通用类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名单予以公布,特此通知。

  附件:宁波市2013年非通用类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名单.xls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5月10日


宁波市报送2013年非通用类部分农机补贴生产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序、平稳开展,现将报送2013年宁波市非通用类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相关备案材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范围

  宁波市2013年非通用类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备案范围包括水稻育秧盘、猪苗繁育成套设备、热风炉、撒肥机。

二、报送要求

  1.宁波市非通用类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实行备案制。所有要求列入宁波市2013年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生产企业,均应按照报送要求主动提供产品相关资料,不主动报备者视为放弃在宁波市2013年非通用类补贴资格。

  2.相关企业需提供每个品目的《宁波市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销售情况报备表》(附件1)纸质材料1份;于2013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前寄送至宁波市海曙区文化路14号宁波市农机局科教处,邮编:315016,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中必须提供省级以上推广鉴定复印件和省级以上推广目录的证明材料,产品每个型号必须提供1张整机照片和1张标牌照片,标牌照片要求连机具安装部位一起拍摄,彩色冲印或打印;不提供者一律不予受理。

  4.相关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对报备材料中所有需要签署的地方进行签名确认,并加盖企业印章。提供资料不全或内容不实,如报备参数与推广鉴定报告不一致,销售价格不真实等,一律取消资格,不另行通知。

  5.《宁波市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销售情况报备表》要求按品目完成,文件中附带照片单张大小不得超过2MB,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nbnjcys@126.com),电子文档要求命名为“公司名+品目名+材料类型简称”,如“宁波××公司+育秧盘+报备表”。

  联系电话:0574-87283231,陈松林;0574-87285110,高宏。

  附件:宁波市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销售情况报备表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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