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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抓紧落实好817台履带式水稻收获机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03月26日

富锦、佳木斯郊区(含东风区)、桦南、桦川、汤原、同江、抚远、萝北、绥滨、绥棱、铁力、虎林农机局:

  去年我省秋收生产面临连续降雨、农作物明水地块多、轮式机车进地难等不利因素。应各地的强烈要求,经农业部和省领导同意,省农机局于10月22日上午,按去年购机补贴价格紧急采购817台履带式水稻收获机,于2日内陆续送往富锦等12个县(市、区)。在当地农机部门的精心组织下,机车到达后立即投入作业,截止10月底全省水稻收获结束,帮助农民抢收水稻50多万亩、5亿多斤,为农民增收1亿多元。为确保粮食颗粒归仓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作业完成后,各地农机部门按照省局要求,已将这批机车清洗干净,按机务管理规定进行保养,统一停放保管待处理。目前,2013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已下发,省局要求:

  一、要把消化这批机车当作购机补贴工作的首要任务落实好。在今年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首先要把这批履带式水稻收获机处理好。按照省农委新组建农机合作社“先建后配”的原则,即先组建种植业合作社,再配备农机设备,依据《黑龙江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黑农委联发【2013】13号)关于“至少50%以上购置补贴资金要用于收获、播种等农业机械”的要求,优先将这批机车落实给本地水稻种植业合作社。对购机踊跃,具备条件的水稻种植合作社,纳入今明两年水田合作社建设计划。种植业合作社成员购买的机车,可以折价作为自筹资金,加入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按购机补贴实施方案进行购买履带式水稻收获机。

  二、去年调配的洋马、久保田、井关等组装机代表了我

  国水稻机收的**高水平,但价格也较高。因此,去年享受调配履带式水稻收获机的县(市、区),要积极向本地政府领导汇报,把好事办好,绝不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出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拿出一部分资金,在定额补贴基础上,实施累加补贴。

  三、落实机车必须录入2013年购机补贴系统。

  四、各地要将落实情况及时向省局报告。对落实确有困难的,省局将根据**终落实情况进行调剂,同时将相应调整下批购机补贴资金。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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