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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报备2013年农机补贴相关材料的通知3.8日更新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03月08日

关于报备江西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相关材料的补充通知

赣农机综〔2013〕12号

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对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自选品目的补充答复》,同意我省2013年将水稻育秧盘作为自选品目列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

  请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按照《关于报备江西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材料的通知》(赣农机综〔2013〕7号)做好网络和纸质材料的申报工作。

一、网络报备时间

  生产企业网络系统报备时间为3月9—10日下午5:00;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报备网址:amic.jxagri.gov.cn/jxnjpt2013/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须包括以下6项材料:

  1.从网络系统导出填写好的《2013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一览表》。

  2.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报备企业承诺书(从系统导出签字盖章)。

  3.报备产品在国家或江西省支持推广目录中所在页面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提供2张照片(正面和45度角)。

  5.产品鉴定检验报告、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6.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其他要求

  生产企业按上述材料顺序胶装成册,报备纸质材料不接受现场送达,只接受邮寄。纸质材料邮至江西省农机局产业发展科。邮寄送达截止时间为3月13日,邮寄以收到之日邮戳或签收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小军联系电话:0791-86234564

  联系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东二路江西省农业厅15楼1513室。

2013年3月8日


关于报备江西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材料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3〕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8号)精神,2013年江西省购机补贴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补贴入卡、逐级监督”的操作方式。为确保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平、公开、公正和有序实施,现就报备江西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报备要求

  江西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实行备案制。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与江西农机补贴的省内外农机企业,应主动报备信息(包括通用类、非通用类及自选类品目产品)。不主动报备者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江西省2013年共补贴插秧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49个机具品目,具体补贴品目配置要求详见网络系统。

  报备的产品应为列入2012-2014(含2013年调整)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2013年江西省支持推广目录的农机具。

二、报备方式

  (一)网上报备

  所有报备江西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生产企业,其产品(包括通用类和非通用类)均应在网络系统报备。生产企业网络系统报备时间为3月2-4日下午5时;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未报备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江西的补贴销售。报备网址:amic.jxagri.gov.cn/jxnjpt2013/

  各有关企业务必按照网络系统中的《2013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中的机具品目范围及分档参数,认真如实填写。如因企业误填导致无法补贴,不再补报修改,直接取消资格,也不另行通知。

  为规范操作,微滴灌设备、微孔增氧设备、耕水机按如下要求填写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及参数”:

  (1))喷滴灌设备:按1亩田间标准配置所需各种管网种类名称、各种管网长度、各种管网材料名称、工作压力、流量、射程、除管网之外的其它所有组件名称及各自数量、企业质量承诺(使用年限)。按以上配置报备2012年市场平均销售价(元)。

  (2)微孔增氧设备:电机功率及型号、风机(或压缩机)功率及型号、微孔曝气盘数量、微孔管内径、微孔管+通气主管长度之和(米)、负荷水面面积、企业质量承诺(使用年限)。按以上配置报备2012年市场平均销售价(元)。

  (3)耕水机:须报备增氧能力、电机功率及型号、耕水深度、负荷水面面积、企业质量承诺(使用年限)等。按以上配置报备2012年市场平均销售价(元)。

  (二)纸质报备

  纸质材料须包括以下6项材料:

  1.从网络系统导出填写好的《2013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2.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报备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从系统导出签字盖章)。

  3.报备产品在国家或江西省支持推广目录中所在页面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产品照片(见附件3)。每个型号提供1张整机照片(正面45度角)和1张连同机具安装部位一起拍摄的标牌或出厂编号样式照片,要求6寸(宽15.2cm×高10.2cm)彩色冲印。按产品型号分别粘贴,一个型号一张纸,不够可附页。

  5.产品鉴定检验报告、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6.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纸质材料受理

  生产企业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多个产品报备材料须装订成一册。报备纸质材料不接受现场送达,只接受邮寄。如果由于企业擅自采取任何形式的现场送达方式而导致报备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被受理,后果自负。纸质材料邮至江西省农机局产业发展科(南昌市省府大院东二路江西省农业厅15楼1513室)。邮寄送达截止时间为3月8日,邮寄以收到之日邮戳或签收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凡参与江西农机补贴的生产或经销企业,需严格遵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的相关规定。以前年度有违规行为并经查处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今年的农机补贴。

  2.企业所提供的报备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有效,如发现报备材料与鉴定检验报告不完全一致、企业上报的江西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不真实(与补贴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不相符)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资格,不另行通知。

  3.对超出我省补贴机具品目范围、产品性能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被国家通报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列入补贴。

  4.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备:①报备产品相关信息未从网络系统中直接打印、未加盖单位公章。②无纸质报备材料。③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不一致,填报材料不规范、不齐全。

  联系人:李小军  联系电话:0791-86234564

  附件下载:1.2013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一览表.XLS 2.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报备企业承诺书.doc 3.补贴机具产品照片.doc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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