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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

四川新闻网 2013年01月07日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6日讯(记者王旸)2012年,四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新增补贴机具67万台(套),受益农户54万户,带动农户投入14.6亿元,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应,实现了预期目标。新年伊始,四川省农业厅对外宣布2013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启动实施。1月6日,本网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农业厅计财处负责人,就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

  问:2013年四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什么突出特点?

  答:2013年是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革力度**大的一年,与以往年度比较有很多突出的特点。包括政策实施启动的时间明显提前,补贴资金规模大幅增加,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一步扩大,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调整为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给购机农户,补贴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农民朋友的权益更加有保障,生产经销企业的自主权更能得到充分体现,政策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政策实施更加规范有序等。

  问: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什么时间开始启动实施?

  为了抓住春耕备耕期间的大好农时,特别是农民朋友在春节前后购机积极性高、对农机产品的需求旺盛的好时机,确保当年购买、当年投入使用,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作用,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政策在新年伊始就启动实施,比以往年度早3个月左右,是全国**早启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的省份。农民朋友从现在开始就可以向当地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享受国家补贴带来的实惠。

  问:2013年补贴资金规模有多少?

  答:近年来,国家逐年加大资金规模,强化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力度。2013年中央第一批安排四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2亿元,比2012年第一批资金增加2.6亿元,增长27%,增加资金的规模和增长的幅度是多年未有的,预计全省2013年各级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规模将超过10亿元。

  问:2013年补贴产品种类范围有何变化?

  2013年四川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种类范围进一步扩大,从2012年10大类28小类58个品目,增加到2013年11大类32小类76个品目,增加了18个品目,适合四川作业的农业机械基本上全部纳入了补贴范围。具体种类范围包括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它机械等。特别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农民朋友农产品储藏的需要,我们把农产品的保鲜储藏设备纳入了补贴范围;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助推秸秆禁烧工作,将捡拾压捆机列入了补贴范围。

  问:申请购机补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我省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申请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均可享受国家补贴。具体申请程序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申请补贴的机具必须是在我省规定的补贴产品种类范围内、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四川省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未纳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申报范围、又属于四川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产品,必须是已列入生产企业所在省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问:申请购买补贴农机产品有没有数量限制?

  答:每个购机者享受补贴产品的数量,全省不作统一数量限制,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按照本地农机化发展的需要,结合购机者需求的实际,本着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机产品作用、扩大受益面、减少矛盾的原则确定。对单个购机者申请购买机具数量较多、补贴金额较大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按规范的程序进行研究并确定。

  问:农机购置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不高于该种类该档次农业机械平均市场销售价格的30%进行补贴,其中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等大田作业机械特别是血防重疫县的部分作业机械补贴标准适当提高。同时,对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出现过高或过低补贴额情况,省农业厅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并统一在全省按调整后的补贴额执行。

  问:补贴资金怎么兑付?

  答:从2013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自主购机、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即:购机者先申请,经同意后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到符合条件的经销企业处自主购机,并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资金兑付手续,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款兑付到购机者指定账户。购机对象为农牧渔民的,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惠农一卡通”账户兑付给购机者。

  问:农民购买农机补贴产品的自主权如何体现?

  答:农民需要购买什么产品完全由农民自主确定,在拿到指标确认通知书后,农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任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选择任意属于补贴范围的生产企业产品,可以与经销商讨价还价,自主与经销商协商确定购买产品的价格、货款支付方式和其他服务条款。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售后服务差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农机主管部门将严格查处,**大限度保障农民权益。

  问:参与购机补贴的经销商需要具备哪些资质条件?

  答: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营业、仓储场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从事农业机械经营业务2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年内无有效群体性投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从业人员,企业管理者、业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及取得专业资质人员比例达到GB/T 18389-2001《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相关要求,且至少有1名熟悉计算机管理软件操作人员,具备《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要求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能力,经营所需设施设备达到GB/T 18389-2001《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相关要求;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达到WB/T 1014-2000《农业机械营销企业服务质量规定》相关要求。

  问:怎样对参与购机补贴的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管理?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依据资质条件要求自主推荐确定,省农业厅负责汇总生产企业推荐确定的经销商名单,通过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址向社会公布。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经销补贴产品的区域范围由生产企业核定,省农业厅不再对资质条件进行审查。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生产企业对经销商资质的真实性负责。参与购机补贴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农机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将取消其所有产品的补贴资格。

  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包括哪些内容?

  答: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信息都要对外进行公开。各地农机主管部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在年初政策启动时,要将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工作程序、经销商名单、资金规模、咨询和举报电话等信息及时在各地政务网站和购机补贴申请办理点进行公告。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公布本地实施进度和资金结算进度,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内容,公布到村。在年度实施结束后,县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将全县补贴资金额度、每名购机者购买的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情况在各地政务网站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省农业厅在门户网站设置了购机补贴专栏,及时公开有关购机补贴信息。

  问:怎样举报投诉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的问题?

  答:个人和单位对补贴政策实施中的建议和意见,随时都可以向当地农机主管部门或省农业厅、财政厅反映。对购机补贴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安排专人受理。省农业厅监督电话:028-85505755、028-85505358,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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