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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关于开展2012年非通用类补贴产品确认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厅购机办 2012年01月12日

关于开展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补贴产品确认工作的通知

云农办机〔2012〕5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确定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5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补贴机具确认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认产品范围

  2012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非通用类机具种类确定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2大类26小类43个品目,详见“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确定范围”(见附件1)。

  微灌设备(微喷、微灌、渗灌)、设施农业的确认工作另行通知。

  二、确认产品条件

  在“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确定范围”内,并已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取得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非通用类农机产品。

  铧式犁、水果打蜡机、农用挖掘机、甘蔗装载机、秸杆拔除机、蔬菜烟叶编织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需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沼液沼渣抽排设备只补贴厢体、罐体。

  三、确认材料要求

  1.2012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确认书封面(见附件2)。

  2.生产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3.生产企业信息表(见附件4)。

  4.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确认表(见附件5)。

  5.产品正面和侧面4寸照片各一张(粘贴在A4纸上)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产品在云南省或周边省份的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两张(出票单位必须是生产企业)。

  9.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证明材料。

  10.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

  11.生产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辅助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确认材料制作

  确认材料需A4纸规格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裱成书(一式一份),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传真件与复印件无效)。并提交一份存有“确认材料要求”1-4项的电子文档光盘(U盘)。以上材料应统一装入纸质资料袋内,并在资料袋外注明产品大类、小类、品目、名称、型号和生产企业,一个型号一个包装。不按要求制作的确认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确认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12年1月29日17:30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方式:快递形式报送。

  3.收件单位:云南省农业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386号,邮编:650034)。

  4.联系人:张崇良、蔡仲明;联系电话:0871-4150801。

  附件:附件1-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确定范围.doc 附件2-2012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确认书封面.doc 附件3-生产企业承诺书.doc  附件4-5: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确认表及企业信息表.xls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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