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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展2012年农机补贴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2012年01月05日

青岛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关于开展2012年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工作的函

各农机生产企业:

  受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的委托,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确定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5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补贴要求

  拟进入2012年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申报产品,必须是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在青岛市范围内设立经销商。

  二、补贴范围

  2012年度补贴机具初定范围见附件1,待青岛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公布后做相应调整。30马力以下的轮式拖拉机和不适宜在青岛市作业的水稻机械、甘蔗剑麻机械等继续不予列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经销

  1、为规范补贴机具经销环节管理,2012年补贴机具生产厂家均应在青岛市经销区域内设立经销商,产品的销售区域均应覆盖全青岛市范围。

  2、经销商由各农机生产厂家从符合补贴机具经销资质的经销商中自主确定(符合资质的经销商暂见附件2,以青岛市农机局公布的名单为准),并可在选中的经销商中确定1家具备总经销商资质者为总经销商(符合资质的总经销商暂见附件3,以青岛市农机局公布的名单为准)。

  3、生产国家实行牌证管理的30马力以上拖拉机、自走式联合收获机以及单机销售价在10万元以上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在青岛市设立总经销商。

  4、不按要求设立经销商的生产厂家视为自行放弃在青岛市销售和享受国家补贴的权利;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管理的意见》(青农机推字[2010]10号)的规定,青岛市内的生产厂家可以作为其生产产品的总经销商。

  四、补贴材料

  (一)申报材料:

  1、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一览表(附件4,不用装订)。

  2、2012年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备案表(附件5,所有申报机具的信息备案表装订在一起,不要封面)。

  3、申报非通用类补贴产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通用类产品无须提交):非通用类产品资料封面(附件6)、产品彩色照片(正面、侧面各1张,彩色打印机打印或将照片贴在A4纸上)并附产品使用说明书。

  4、生产企业同时提供申报表格(附件4、5)的电子文档,文件名称为“XX公司2012年补贴产品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须存放在杀过毒的U盘中。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2年1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

  2、报送方式:快递送达

  3、收件单位:青岛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福州南路99号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763581

  联系人:周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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