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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做好2012年第五批农机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2年11月20日

关于做好2012年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各有关企业:

  经研究决定,省农机局将组织2012年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机具

  结算2012年办理补贴手续、符合结算条件、未结算的补贴所有机具(包括省和国家补贴系统)。

二、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企业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于12月7日前将补贴结算相关材料报所在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务必于12月13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并于12月19-21日前将补贴档案报省局;省局将于12月14日在网上审核完毕,并于12月18日在省局集中受理企业补贴结算材料。

三、结算方式

  补贴资金结算方式采取省级集中支付制。农机生产企业(或授权供货点)按县将农机补贴汇总表、农机补贴用户一览表、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证明表、购机者身份证明材料(复印在购机证明表背面)、发票存根联复印件(背面加盖发票专用章并复印在购机证明表背面)按照《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的《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说明》要求装订成册,报设区市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时,农机生产企业(或授权供货点)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报告、农机补贴汇总表、农机补贴用户一览表装订成册报省农业厅核查。企业报送的结算材料装订顺序为:(1)结算申请报告;(2)农机补贴汇总表;(3)农机补贴用户一览表。各设区市分企业将农机补贴汇总表、农机补贴用户一览表报省农业厅审核,同时将企业申报的补贴档案报省农业厅。

四、有关事项

  1、该批结算为2012年**后一批,请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和有关生产(经销)企业及时上报。

  2、省局将组织对各设区市上报的补贴档案进行现场核对,请各设区市务必派负责补贴工作的同志按时(具体时间见附件2)将补贴档案送往省农机鉴定站。

  3、该批结算中,同时申报了省和国家补贴系统中机具的,结算申请表、汇总表、用户一览表要分别制作,并注明“省补贴系统”或“国家补贴系统”;省与国家补贴系统结算材料之间,请用彩页纸进行分隔。

  4、国家补贴系统中,该批结算统一打包申报为第五批结算。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西省农机化管理局;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二路2号(农业厅1511室);邮编:330046;联系人:李冬水;电话:0791-86214241。

  附件:1、2012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结算编号表.xls;

  2、2012年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档案上报时间表.doc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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