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第五批补贴资金结算将启动
鄂农机函〔2012〕86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各有关农机经销商:
为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确保年度内中央购机补贴资金100%结算完毕。经研究定于11月28日-11月30日,对我省2012年第五批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行审核结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为避免审核时间过于集中,此次结算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只对11月16日下午5点前录入购机信息的“待县核实”申请进行审核;各市、州农机部门只对11月18日下午5点前通过了县级核实,成为“待市核实”的申请进行审核。
(二)经销商申请结算的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系统将于11月21日下午5点停止经销商“申请结算”模块的操作。各经销商需在此之前完成相应的申请结算系统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三)各市、州督促所辖县(市、区)农机部门于11月22日将《购机申请一览表》打印出来,经当地农机局(办)和财政局盖章确认后,由各市、州的审核员作为审核依据带到指定审核点。《购机申请一览表》由从“申请查询”模块中导出的状态为“待申请拨款”的原始电子表格编辑而成。
(四)经销商在11月22日打印《结算汇总表》和《结算申请报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并将所有申请结算的补贴资料分县(市、区)装订成册作为结算凭证带到审核点。每份补贴资料包括《经销企业供货表》(含补贴对象图片和发票扫描图)和《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县级农机、财政部门确认盖章),对于扫描证件上传(非读卡器读取信息)的申请,还需附《购机补贴申请表》复印件。
(五)各市、州的审核员将所辖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上报的经农机、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补贴申请一览表》与经销商提供的结算补贴资料逐一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经审核员和经销企业代表签字确认后,原件报省农机局,市、州审核员与经销企业各留一份复印件。
(六)结算补贴资料审核完毕后,各市、州的审核员需将所辖各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确认盖章的《购机申请一览表》交省农机局;各经销企业需将核对无误的《结算汇总表》和《资金结算申请报告》交省农机局,装订成册的补贴资料自留,存档备查。
(七)此次结算为本年度**后一批次结算,请各市、州、县农机局(办)及经销商务必提前做好各项结算准备工作。未结算完毕的县市,将削减其明年资金安排额度。
二、参加人员
(一)各市、州农机部门审核员1名;
(二)各有关经销商具体负责购机补贴结算工作的人员1名。
三、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11月28日下午报到,11月29日-30日现场审核。
审核地点:创意宾馆(武汉市工农兵路38号)
联系人:彭仪 王丽娟
联系电话:027-87664490,027-87664617
各经销商工作人员食宿自理,请勿缺席或超员。
湖北省农机局
2012年10月23日
附件1 经销商操作步骤
一、申请结算步骤
(一)经销商进入系统后,点开“结算管理”模块,进入“申请结算”模块。
(二)将“待申请结算”状态的申请,全选后,点击“打包到”,打包完成后点击“查看打包数据”,对于有问题的申请可勾选,然后点击“取消打包”。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结算”,经销商可分多次打包和申请结算。
二、打印结算资料步骤
申请结算后,进入“结算查询”模块,按住Ctrl键,点击“生成结算汇总表”,将该表导出后打印并盖章;点击“生成申请报告”,将报告导出后打印并盖章。
附件2 乘车路线
创意宾馆 乘2路、3路电车到空军医院站下到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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