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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申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度调整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2年09月06日

关于做好《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度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农机科发(2012)111号

各市州农机局,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13年度调整申报工作,根据《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和《〈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农办机〔2012〕38号)(以下简称《指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年度调整申报

  (一)申报方式及要求

  《目录》年度调整申报须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生产企业应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址www.amic.agri.gov.cn)按《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纸质申报书应从申报系统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或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均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根据《指南》要求按产品型号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必须是胶装),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将多个产品的申报材料合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所有材料用A4纸,字迹要清晰。

  二、《目录》信息变更申请

  已列入《目录》的产品的公布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商标、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在2012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信息变更申请(见附件),明确变更信息。

  (一)企业名称变更。由变更后生产企业提交变更申请表,加盖变更前和变更后的企业印章,并提交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变更后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A4规格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印章。

  (二)企业地址变更。提交变更申请表,并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A4规格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三)商标变更。提交变更申请表,并提交变更后商标注册证书的A4规格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变更。提交变更申请表,加盖企业印章。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市州农机局要及时通知当地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并协助做好有关申报工作。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科教处谢晶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办公楼322室

  联系电话:0731-85540636、0731-85532861

  附件:《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变更申请表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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